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信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现就其公务用车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
招标编号:XFXD2018-XF-G015-1
(二)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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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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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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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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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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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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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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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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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轿车
(国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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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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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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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车尺寸及质量:长×宽×高 [mm]≥5095×1875×1485,轴距 [mm]:≥2970,整备质量
[kg]:≥1800,发动机排量 [L] ≥1.8 ,气缸数:≥4,最大输出扭[Nm/rpm] ≥260/2000-4500,额定功率 [kW/rpm] ≥138/5500,环保标准 :国Ⅴ,动力传动系统:驱动方式:前置后驱,变速器:6速手自一体式变速器,轮胎:225/55 R17,底盘转向系统:前悬架类型:双叉臂式独立前悬架带横向稳定杆,后悬架类型:多连杆式独立后悬架带横向稳定杆,助力类型:电液式助力转向系统,制动系统:前轮制动器,通风盘式,后轮制动器:通风盘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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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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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公告期限:自2018年07月31日至2018年08月06日为期五个工作日在江西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招标公告。
(六)
招标文件的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于2018年07月31日至2018年08月06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保证金:
品目一:人民币壹万捌仟圆整(¥18000.00元),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投标供应商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08月22日10:0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2室),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中标金额X≤100万(含)时,按1.8%收取;当中标金额100万<X≤500万(含)时,按1.1%收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自采购单位对所有中标产品签署验收报告单(合格)之日起,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付清货款。
(十二)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如满足条件,给予节能环保产品加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联系方法: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电 话:0797-3397112
邮 箱: xfxdztb@126.com
开 户 行:工商银行信丰县支行
户 名: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510 2012 0900 0025 842
联 系 人:刘小冰
采购单位:信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信丰县县政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
电话:18070352508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