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河北崔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乡县57号院—商业1#、2#、3#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平乡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2017)0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崔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资金795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乡县建设大街西侧,泽平路南侧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826.06m2,其中:1#商业建筑面积2749.78m2,框架结构,地上5层;2#商业建筑面积3319.5m2,框架结构,地上4层;3#商业建筑面积3756.78m2框架结构,地上4层。
2.3计划工期:347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进行核实。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6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投标人应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作为投标材料一并提交。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7月27日8:30至2018年8月2日17:30
5.发布公告的时间及媒介
公告时间:自2018年7月27日08:30至2018年8月2日17:30
公告媒介: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17日9时00分,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招标人代表:崔江彬(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家忠校(项目负责人)、冀叶娜、范建辉、王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崔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平乡县城
联系人:崔江彬
联系电话:138109918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39号
联系人:冀叶娜
电话:0319-461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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