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脱模剂施涂设备配套安装建设单位为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浦东总装制造中心地块内,对复材机翼研制能力建设项目基础及配套脱模剂施涂设备配电系统进行施工工作。
2.2比选范围
本工程为对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复材机翼研制能力建设项目基础及配套脱模剂施涂设备配电系统包括且不限于进行土地坪和原有设备及管线的拆除、土方开挖、场地清理、管道管线的安装、周边设备基础水平位移和沉降监测、防止挤土效应的措施及保护及场地修复等基础处理工作及招标人其他要求(其他内容详见清单和图纸)。
为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所必须的技术、赶工、安全、文明环保等一切措施。
3. 应选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应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2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应选人请于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7月30日, 9:00 -16: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前通过电话报名,联系电话:021-20852457 联系人:姚元。
注:未报名不能领取比选文件,建设单位对此概不负责。
4.2应选人请于2018年8月1日9:00 -16:30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上飞路919号行政办公楼A02 5楼502室基建工程部领取比选文件,逾期概不负责。
4.3请各应选人在获取比选文件时携带好下列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符合比选要求的应选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人章、公章)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如应选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便无法领取比选文件,比选人对此概不负责。
5. 应选文件的递交
5.1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8日。
5.2应选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上飞路919号行政办公楼A02 5楼502室基建工程部。
5.3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选文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上飞路919号
邮编: 201210
联系人: 姚元
电话: 021-20852457/13764209209
注: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仅代为发布比选公告,涉及的所有信息解释权归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