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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综合改造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

   日期:2018-07-29     浏览:7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综合改造服务类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福州市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综合改造服务类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18年07月29日 03:14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7月29日更正日期2018年07月2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122031573
采购单位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西二环南路111号市政工程管理处3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122031573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杨桥花园2号楼7层03.04.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3706268

补充通知03附件1.docx

1、原公告项目名 称: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综合改造服务类采购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350100]JXG[CS]2018002

3、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7月10日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 4.采购内容及要求(补充通知02):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万元)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元)

1

1-1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1项

18272.7050

18272.7050

1000000

2

2-1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1项

12928.2762

12928.2762

1000000

3

3-1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1项

10097.1496

10097.1496

1000000

修改为: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万元)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元)

1

1-1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1项

18237.8015

18237.8015

1000000

2

2-1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1项

12909.6007

12909.6007

1000000

3

3-1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1项

9944.5264

9944.5264

1000000

特别提醒:本项目各合同包预算以补充通知03修改后合同包预算为准,修改后预算与磋商文件其他地方及补充通知01补充通知02存在不一致的以此表格金额为准。磋商供 应商各合同包的磋商报价,若超过相应合同包预算总价,以响应无效处理。

二、本项目磋商时间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18年8月3日上午10时15分(北京时间)。

三、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补充通知02):

合同包

合同能源管理(C1)最高限价

新建改造(除灯具)土建工程费(C2) 最高限价

8年维护运营费(C3)

合同包预算 (万元)

备注

节能改造前钠灯8年消耗电费

配套杆下土建部分

新建路灯

盏数

费用

合同包一 (仓山区)

11876.41702

1900

600

22138

3896.288

18272.7050

改造路灯数量:市管16322盏、12年后1490盏、区管4326盏,养护费单价限价:220元/盏。预计新建路灯300盏

合同包二 (台江晋安区和跨江桥梁)

8363.620239

1350

600

14856

2614.656

12928.2762

改造路灯数量:市管8892盏、12年后2745盏、晋安区管2230盏、台江区管989盏,养护费单价限价:220元/盏。预计新建路灯300盏

合同包三 (鼓楼区)

5942.749657

1250

700

12525

2204.4

10097.1496

改造路灯数量:市管8619盏、12年后1379盏、区管2527盏,养护费单价限价:220元/盏。预计新建路灯350盏

1、上述数据为暂 定数,仅作磋商供 应商报价使用,最终以实际数额为准;

2、磋商供 应商的各单项报价不能超过上述限价。

3、C2磋商报价部分:如遇、省、市政策调整和提高养护标准,每套灯具每年220元养护费用明显不足于成本,可由成交人提出申请,采购人有权根据情况作出是否调整养护费用的决定。

修改为:

合同包

合同能源管理(C1)最高限价

新建改造(除灯具)土建工程费(C2) 最高限价

8年维护运营费(C3)

合同包预算 (万元)

备注

节能改造前钠灯8年消耗电费

配套杆下土建部分

新建路灯

盏数

费用

合同包一 (仓山区)

11849.9615

1900

600

22090

3887.84

18237.8015

改造路灯数量:市管16274盏、12年后1490盏、区管4326盏,养护费单价限价:220元/盏。

预计新建路灯300盏

合同包二 (台江晋安区和跨江桥梁)

8348.9927

1350

600

14833

2610.608

12909.6007

改造路灯数量:市管8862盏、12年后2745盏、晋安区管2237盏、台江区管989盏,养护费单价限价:220元/盏。

预计新建路灯300盏

合同包三 (鼓楼区)

5841.8704

1250

700

12231

2152.656

9944.5264

改造路灯数量:市管8619盏、12年后1379盏、区管2233盏,养护费单价限价:220元/盏。

预计新建路灯350盏

1、 上述数据为暂 定数,仅作磋商供 应商报价使用,最终以实际数额为准;

2、 磋商供 应商的各单项报价不能超过上述限价。

3、 C2磋商报价部分:如遇、省、市政策调整和提高养护标准,每套灯具每年220元养护费用明显不足于成本,可由成交人提出申请,采购人有权根据情况作出是否调整养护费用的决定。

四、本项目补充通知01中“(1)项目概况 福州市现有道路路灯共55705盏,已使用LED灯6186盏,余49519钠灯(其中市管39447盏,区管10072盏)。预计今明两年新建道路将增加路灯约950盏。按区域分为三个合同包。合同包一:仓山区22138盏,合同包二:台江晋安区14856盏(台晋区及跨江桥梁),合同包三:鼓楼区12525盏。钠灯最佳使用年限为6~8年,后期随着灯具老化,灯具效能、路面照度等指标逐年加快下降。对照《城市道路照明设 计标准》(CJJ45-2015),2012年前建设的43905盏钠灯2019年春节前完成改造工作,2012年以后建设的5614钠灯结合三个合同包一并磋商,改造安排在2020年后实施。另将两年内新建项目的道路照明设施从建设施工到运营维护管理列入本次节能综合提升范围。”修改为:“(1)项目概况 福州市现有道路路灯共55340盏,已使用LED灯6186盏,余49154钠灯(其中市管39369盏,区管9785盏)。预计今明两年新建道路将增加路灯约950盏。按区域分为三个合同包。合同包一:仓山区22090盏,合同包二:台江晋安区14833盏(台晋区及跨江桥梁),合同包三:鼓楼区12231盏。钠灯最佳使用年限为6~8年,后期随着灯具老化,灯具效能、路面照度等指标逐年加快下降。对照《城市道路照明设 计标准》(CJJ45-2015),2012年前建设的43540盏钠灯2019年春节前完成改造工作,2012年以后建设的5614钠灯结合三个合同包一并磋商,改造安排在2020年后实施。另将两年内新建项目的道路照明设施从建设施工到运营维护管理列入本次节能综合提升范围。”

五、1、市管道路除第一次补充通知标注“以下道路标横图均以设 计院的CAD图为准”和第三次补充通知附表标注的“以此表格数据为准”之外,路灯布置基础数据有标横图的以标横图为准,无标横图的以附表为准。2、区管道路路灯布置基础数据以附表为准。3、为确保后续工作顺利开展,若实地路灯布置基础信息与磋商文件提供信息仍有不符,按第三次补充通知附表数据进行测算。

六、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 三、商务条件:(一)提供样品增加内容如下:“磋商供 应商根据所投灯具提供样品,对样品是否带单灯控制器不做强制要求;磋商当天需另行带一套带单灯控制器灯具进行演示。”

七、本项目补充通知01中表五:节能改造后照明质量性能汇总表第7点修改为:“LPD的计算方法按《道路与街路照明性能要求》(GB/T24827-2015)附录B规定。LPD仅针对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无实体分隔的,视为机动车道。带入LPD计算的功率是指标称功率。”

八、本项目补充通知01中 三、商务条件:(二)、样品递交:“磋商供 应商须于磋商前一工作日(磋商截止时间前)(即2018年7月30日下午2:00至4:00之间)将样品送至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供样品的磋商供 应商,招标代 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修改为:“(1)磋商供 应商须于磋商前一工作日(磋商截止时间前)(即2018年8月2日下午2:00至4:00之间)将样品送至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供样品的磋商供 应商,招标代 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九、数据修正提示: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表五:节能改造后照明质量性能汇总表》、《表六:节电效益计算表》、表八-1、表八-2、表八-3、表九-1、表九-2、表九-3和《附表:道路路灯布置汇总表》的数据进行修正,请各磋商供 应商仔细核对。(具体详见附件一)

十、本项目补充通知01中 第三十七:1、补充标注“以设 计图为准”的道路清单中:“以下道路的标横图均以设 计院提供的CAD路灯标准(布置)横断面图为准:”修改为:“以下道路的标横图均以设 计院提供的PDF路灯标准(布置)横断面图为准:”;2、备注:“设 计院提供的CAD灯型图是做为相应道路路灯改造对灯杆的要求使用(包括技术要求、材料要求、尺寸等要求)。”修改为:“设 计院提供的PDF灯型图是做为相应道路路灯改造对灯杆的要求使用(包括技术要求、材料要求、尺寸等要求)。”


特此更正,请特别注意,其他内容不变。补充通知01、补充通知02、补充通知03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 应商均有约束力,有不一致之处,以最后发出的补充通知为准。

5、更正(补充)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更正(补充)后网上报名:详见首次公告

7、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08-03 10:15

8、更正(补充)后开标(询价方式:报价公开)时间(系统引用时间)及地点:2018-08-03 10:15。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10、采购人名 称: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西二环南路111号市政工程管理处3楼

项目负责人:曾工

联系电话:059122031573

11、代 理机构名 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杨桥花园2号楼7层03.04.08室

项目负责人:小郑、何工

联系电话:0591-83706268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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