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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人民武装部营院建筑装饰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30     浏览:0    
核心提示:鼎城区人民武装部营院建筑装饰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鼎城区人民武装部营院建筑装饰项目已由常德

鼎城区人民武装部营院建筑装饰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鼎城区人民武装部营院建筑装饰项目已由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常鼎发改招(2018)1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武装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鼎城区人民武装部营院建筑装饰项目

2.2 招标编号HNMC-ZB2018-CD006

2.3 建设地点: 鼎城区人民武装部营院内

 2.4 规模:工程费5684307.28元;

2.5 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该工程为鼎城区人民武装部营院建筑装饰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住宅楼、办公楼、训练基地、门卫的建筑装饰工程。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以湖南省往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8年 8 月 17 日 9 时 30 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年 7 月 30 日 8 时 2018年 8 月 3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cdggzy.net/cdweb/)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 8 17  9  30 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第三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常德日报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鼎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监督电话:0736-7355109

 

  1. 行贿档案查询规定: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常德市鼎城区检察-院)查询的近三年(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在2015年 7 月 27 日~2018年 7 月 27 日下午  5  时之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的不予认可,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标中明确防范质量通病的措施和方案。

11.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请单独提供一份用小信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密封规定一致。

11.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于2018年 7 月 30 日上午9.00时~2018年 8 月 3 日下午17:00 时内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且要求在开标时提交招标人认可的现场踏勘证明材料,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武装部   
地址:常德市武陵区金霞大道与桃花源路交汇处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1397364498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新村社区府坪街道老西门小区3#楼2002-2005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0736—712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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