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鹤岗电厂锅炉低温省煤器管屏订购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编号:2018-AL-178 1、招标条件 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华能鹤岗电厂锅炉低温省煤器管屏订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鹤岗电厂锅炉低温省煤器管屏订购项目 2.2实施地点: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2.3资金来源:自筹 2.4供 货 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供货至甲方施工现场 2.5招标范围:低温省煤器管屏的设计、供货、运输等相关内容的所有工作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 3.2投标申请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厂家单一授权书; 3.3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至少有3家在同类型电厂的业绩,请提具体业绩明细,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否则为无效业绩。 3.5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9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3.10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责任事故; 3.11未有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3.12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新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新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http://ec.chng.com.cn)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采用以下3种方式登陆,所有用户的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4.1.1访问新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新电子招投标模块登陆页面; 4.1.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 4.1.3通过访问原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后,点击页面左侧“新招标模块”按钮或者点击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后审公告页面的“参与投标”按钮进入新电子招投标模块登录页面进行登录。 4.2未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左侧“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要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4.3原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内外部用户,请点击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侧“用户登录”按钮,输入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录。招投标用户请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新电子招投标模块,方可进行招投标业务操作。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8月1日9:00起至2018年8月7日16:00止,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等其他资格要求中提及的相关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从2018年7月25日9:00起至2018年8月1日16:00止可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方式为线下购标。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电汇支付,投标人将标书款支付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内,支付信息详见联系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5.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在购买附言中填写招标编号简写:即2018178。 4.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请耐心等待,待标书到账并经确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5.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765116、400-6611-700)联系。 4.5.5预审文件费:500元/标段。 4.6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电子招投标模块数字证书由工信部认证的32家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建议各投标人在提交CA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没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办理CA证书需要 5-7天时间,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后,模块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建议未办理CA证书的用户尽快办理,以免耽误您的后续工作。CA证书驱动下载: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口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如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5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5 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新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为网上开标,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1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申请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7.2.2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投标模块上点击启动开标按钮,各投标申请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2.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451-82265421 户名: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帐号:410100203086381 邮箱:aolongchengxin@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