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联通黑龙江鹤岗市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集中采购(第二次)招标编号:06-06-04A-2018-D-C09655招标人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鹤岗市分公司现有车辆67台,为满足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的需求,拟对公司车辆维修项目进行集中采购。
1.2 招标内容
序号
维修车型
单位
数量
1
长城皮卡
台
19
2
五菱微型
台
10
3
松花江微型
台
21
4
江淮
台
1
5
捷达
台
4
6
金杯
台
2
7
本田
台
1
8
福田货箱
台
1
9
庆铃
台
3
10
其他车型
台
5
合计
台
67
1.2.1采购预算额度:15万元(含税)
1.2.2 实施时间: 1年
1.3 增值税发票: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序号
物资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标段一
车辆维修保养
12
标段二
车辆轮胎维修及更新
3
可利旧物资: 无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小规模企业,具有与标的要求相适应的车辆维修、轮胎销售维修等经营资格;
2.2. 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投标须知的主要内容:
2.4.1 报价包含:人工、材料、服务及技术措施和规定的相关费用合计税前价,税价,总额。
2.4.2 服务标准需符合标准及行业要求,并提供承诺书。
2.5. 主要否决投标条款(不可偏离项):
2.5.1. 具备本地服务机构或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本地设有服务机构;
2.5.2. 投标人承诺向鹤岗联通提供的车辆配件为正品配件,车辆的配件质量保证期为1年,在质量保证期内,维修后的车辆能够正常稳定使用。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进行二次返修的,卖方须免费负责二次返修所产生的材料费及工时费。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年 08 月 07日 17 时 30 分至
2018年 08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于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完成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并提供能够在联通合作方门户查询到iPASS业务员联系人(非管理员角色),否则无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请投标人及时购买iPASS电子证书,完成电子证书绑定操作,使用iPASS登录系统后,填写购标申请内容,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上传微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扫描件(通过微信报名支付的标书费在系统中支付方式为电汇;汇款凭证须备注“XX公司(备注:简写) HLJ9019文件费”字样),方可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注册流程与iPASS电子证书相关流程请登陆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作方自助服务门户系统(https://www.cuecp.cn)进行操作。
4.1.3 已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按下列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微信报名: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微信号gcbidding),选择“微信报名”来完成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购买,详细操作可进入“微信报名”后选择《操作指引》进行查看。“微信报名”功能同时支持手机端和电脑端操作,电脑端登录网址:wx.gcbidding.com 。微信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29 日 13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鹤岗联通大厦北楼一楼会议室。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平台”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 年 8 月 29 日 13 时 30 分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未正常上传或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如因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出现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2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提交操作等)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需加盖公章或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同时,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标结果。
5.3.1 投标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5.1要求的地点递交纸质版文件。
5.3.2 如因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标或解密,则现场进行纸质文件开标唱标,投标文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5.3.3 投标人在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或解密出现异常时,且该投标人未按时递交纸质版文件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鹤岗市工农区通信路21号鹤岗联通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72号8楼801-802室
邮 编:150001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13766873343
电子邮件:1376687334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07日
发布单位 :鹤岗市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