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1号和2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辅汽系统阀门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2018-AL-280
1、招标条件
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1号和2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辅汽系统阀门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1号和2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辅汽系统阀门采购项目
2.2实施地点: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2.3招标范围:
2.3.1设备本体
投标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 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 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 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人供货范围)由投标人补充并不增加任何费用。
投标人应提供阀门本体、供货范围内的辅助设备及附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此)
阀门本体 1套
执行机构 1套
连接附件、螺栓 1套
法兰、反法兰 1套
垫片(金属石墨缠绕垫片) 1套
2.3.2阀门订货清单:(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此)
| 序号 | 阀门类型 | 型号 | 公称通径 (mm) | 压力等级 | 数量 | 备注 |
| 1 | 调节阀 | ZJHM DN300 PN2.5 |
| 2.5MPa | 4 | 配备成套气动执行器 |
| 2 | 调节阀 | ZJHM DN450 PN2.5 |
| 2.5MPa | 1 | 配备成套气动执行器 配备大小头 |
| 3 | 电动闸阀 | Z941H-25 DN300 |
| 2.5MPa |
2 | 配备成套电动执行器、配备法兰、反法兰、连接螺栓、密封垫 |
| 4 | 电动闸阀 | Z941H-25 DN500 |
| 2.5MPa |
1 | 配备成套电动执行器、配备法兰、反法兰、连接螺栓、密封垫 |
| 5 | 手动闸阀 | Z41H-25 DN300 |
| 2.5MPa |
2 | 配备法兰、反法兰、连接螺栓、密封垫 |
| 6 | 手动闸阀 | Z41H-25 DN500 |
| 2.5MPa |
1 | 配备法兰、反法兰、连接螺栓、密封垫 |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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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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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闸阀辅助设备及附件清单
| 序号 | 名称 | 公称通径 (mm) | 压力等级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连接附件、螺栓 |
| 2.5MPa | 套 | 6 | 订货清单内所需配套附件 |
| 2 | 法兰、反法兰 |
| 2.5MPa | 套 | 6 | 订货清单内所需配套附件 |
| 3 | 垫片(金属石墨缠绕垫片) |
| 2.5MPa | 套 | 6 | 订货清单内所需配套附件 |
2.1.4调节阀辅助设备及附件清单
|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压力等级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调节阀 | ZJHM DN300 PN2.5 | 2.5MPa | 套 | 4 | 订货清单内所需配套附件 |
| 2 | 调节阀 | ZJHM DN450 PN2.5 | 2.5MPa | 套 | 1 | 订货清单内所需配套附件 |
2.4资金来源:自筹
2.5交货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月内完成生产,供货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发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具有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2)投标人具备独立设计、生产、制造调试调节能力并具有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备按照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能力,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4)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未有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事务所出具的财物审计报告)。
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0)投标人必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8月8日9:00起至2018年8月14日16:00止, 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等相关报名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须线下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电汇支付,投标人将标书款支付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内,支付信息详见联系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在购买附言中填写招标编号简写:即2018280。
4.2.4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请将汇款底单发送至aolongchengxin@163.com内。并经招标代理公司人员确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预审文件费:500元/标段。
5、资格审查
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6.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451-82265421
开户名称: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帐号:4101002030863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