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运管局进驻大厅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家具用具/柜类/木质柜类,货物/家具用具/架类/金属质架类 | ||
采购单位 | 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18年08月09日 09:54 |
报名时间 | 2018年08月10日 01:00至2018年08月14日 23:55 | ||
报名地点 | 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8月21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10.71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时云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94178280 | ||
采购单位 | 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蒙自市迎晖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094178280 | ||
代理机构名称 | 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蒙自市迎晖路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3-3729573 |
MZX2018-04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市属有关单位的委托,依法对采购单位所需的办公设备进行询价采购。诚邀有能力的供货商报名参加,现将询价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询价编号:MZX2018-04
二、询价内容:见询价文件。
三、采购物品及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 品目 | 预算价(元) | 联系人/电话 |
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档案密集架、更衣柜、填单台、吧椅 | 107176.00 | 时云梅/15094178280 |
四、公告时间及发布网站 :
1、公告时间: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4日;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4日;
3、发布网站: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方式:
有意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到“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询价文件(询价文件见附件)。
六、报名信息:
根据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试运行工作的函”的相关要求,将实行电子化模式开评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网上递交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带CA锁及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文件要求,请各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回单至现场待工作人员审查。
3、投标有效期:60天。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21日9:00;
2、地点: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室(市级行政中心迎晖路)。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证明证件含: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 财务状况报告(“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7年全年或最近连续3个月);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名册并附资格证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根据《云南省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所需产品(服务),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十、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次询价应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至指定帐户,不收取现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8月20日下午16时30分。投标时需出示MZX2018-04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缴纳凭证,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成交后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未按询价文件履行成交手续的,保证金概不退还,请各投标商酌情投标。
户 名: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5305 0166 6336 0000 0284
开户行:建行蒙自支行
十一、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列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受理质疑部门: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电话:0873—3729573。
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项目名称;
(2)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
(4)质疑对象;
(5)联系电话和地址;
(6)质疑的日期;
(7)质疑人署名。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采购人、集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十二、投诉
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集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采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蒙自市财政局采管科投诉。
十三、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须将政府采购合同发布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
2、与本公告有关的通知,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红河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获取询价文件并准备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两个网站公告。因投标人未留意网站公告,导致投标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招标单位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询价文件所述条款及内容。对未仔细阅读询价文件或者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电话(传真):0873-3729573
联系人: 冯晨晨 董艳碧 吴新玉
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