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采购物流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拟对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嘉祥县基础设施项目部高庄棚改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POWERCHINA-0124-18105),现征集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所需下列货物有关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 普通商品混凝土HUNLINHUNLINGTU | m3 | |||
2 | 普通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1010 | |
3 | 普通商品混凝土 | C20(细石) | m3 | 3050 | |
4 | 普通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2646 | |
5 | 普通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27019 | |
6 | 普通商品混凝土 | C30(P6) | m3 | 7440 | |
合计 | 42239 | ||||
说明:投标人报价包含到施工现场的材料单价加运杂费:投标报价(到工地税后综合单价)=材料单价+运杂费。(综合单价均不含添加微膨胀、纤维费用、车泵泵送费、地泵使用费。若需要使用泵送,泵送费用由负责施工的单位负责,商砼生产企业必须无条件服从施工单位安排并配合现场施工工作。) |
项目名称: 嘉祥县庞庄、高庄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高庄片区项目1-17号楼工程
项目地点:济宁市嘉祥县嘉北新区
项目概况: 项目拟建设住宅楼17栋,四种户型,占地建筑面积55248.78m2,总建筑面积93551.03m2。建筑层数为地上架空层1层+住宅11层,基础形式为桩基础,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34.09m。建设地点位于嘉祥县,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二级,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招标范围:商砼42239立方米。
以上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商砼供货品种、规格及对应的数量。合同中明确的数量与本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合同执行过程中,本标实际采购商砼的规格型号、数量及结算支付,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交货期:2018年9月1日至工程结束
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交货地点:济宁市嘉祥县嘉北新区嘉祥县基础设施项目部高庄棚改工程
(4.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具有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验报告,本次招标请提供C30标号的预拌混凝土第三方检验报告。
(4.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须具有商砼生产厂商(符合4.1)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4.3)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且在近三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应具有成品混凝土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4)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5) 一个法定代表人只能授权一个代理人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6)财务状况:
(1)有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2)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4.7) 投标人应独立参加投标,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任何单位不得以其他人名义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投标人可自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16日期间,首先在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ec1.powerchina.cn)报名,购买标书的时间为上述日期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在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采购物流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3-5座26层)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形式:银行电汇)
招标文件为中文,发售价格为人民币伍佰元(¥500)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交付银行电汇。招标人将只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由通过审核的投标人至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ec1.powerchina.cn)自行下载。
1)招标文件资料费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纬二路支行
账号:37001619088050013638
2)持以下有效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证明供货业绩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代理商需要提交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
注:投标人需为招标人的合格供应商或在报名期间通过审核的合格供应商;投标人需将以上资料在报名时制作成PDF文件提交至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须对以上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上午10∶00时,请在此时间之前送达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采购物流部办公室(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3-5座26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时应同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 本次招标定于2018年8月28日上午10∶00时在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3-5座26层会议室)公开开标,各投标人代表届时应出席。
(6.4)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电建集中采购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招 标 人: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3-5座26层
联 系 人:宁华中
邮 箱:ning.hz@sepco.net.cn
监督机构: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0531-55697784
(9.1) 交货地点:卖方应将买方所需商品混凝土按买方实际需求及时送达济宁市嘉祥县嘉北新区基础设施项目部高庄棚改工程指定地点交货,交货前发生的一切费用、责任及损失由卖方负责。
(9.2) 付款方式:每月22日-25日之间,由砼生产厂家与使用单位核定当月砼使用数量,待数量确定后,砼生产厂家于次日15日以前向砼购买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检验报告、增值税发票等),购方对资料审核确认之后向砼生产厂家支付80%的货款;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至总货款的90%,剩余10%货款于工程竣工验收且各项资料完成后支付。
(9.3)支付:供方提供对公账户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