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计划招标时间等
1、招标项目名称:四枪头平板堆焊机900型招标采购公告
2、招标采购物料、型号等:见附表
3、计划招标时间:2018年08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资质;
3、注册时间三年及以上、注册资金两百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必须是直供商。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与提交方式
1、资质材料
1.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最近两年内的业绩;
1.4 及行业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书等(或行业有明确规定的请在此注明要求提供的证书名称);
1.5 专利证书等其它。
2、资质材料提交方式
2.1将资质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邮箱:lgcgyxgl@126.com (请在邮件名中注明“四枪头平板堆焊机900型采购招标报名”字样);
2.2提交截止时间:
四、合同主要条款
1.1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增值税发票结算(无预付款);
1.2付款方式:承兑汇票或现款支付。
五、投标方式
1、招标方对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后,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文件;
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投标资料(可采取现场递交或邮寄包裹的方式);
3、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方信息
1、招标方全称: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联系人
采购部(进出口部)设备备件采购室:吉万明(先生)0738-8662670
3、监督电话: 涟钢纪委监察室:0738-8663622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9日
招标公示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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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料 |
短文本 |
申请数量 |
技术要求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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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枪头平板堆焊机900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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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机械部分技术指标要求
1.1设备底座机架采用精加工组立成型方案、移动台车运动部分采用激光切割焊接 组件作为运动控制机构、其中枪头采用双丝进口伺服控制。摆动机构采用日本山社步进系统控制。
1.2循环冷却控制功能、要求采用水箱+水冷却方案。循环冷却水泵控制要求恒压自动 控制、缺水自动报警、自动添加等功能、要求液位控制。
1.3焊枪要求使用(循环冷却水枪)、焊接时导电嘴与母材高度必须保持35mm。
1.4安装耐磨板不接受人工螺丝压板方式。
1.5耐磨固定压力控制90顿精度5公斤精度。
1.6设备需具有双丝堆焊功能
1.7断丝监测要求(其中一根丝出现问题时需要监测出并发出报警功能)
1.8设备系统必须自带耐磨板自动测条件功能(软件)
二、控制功能要求
2.1设备电源:要求使用常规三相4线供电电源 AC380V 50Hz ,设备工作允许正
15%使用范围。焊机要求具备平特性焊接、焊机内电抗器应采用铜制电抗器。
2.2 系统要求使用触屏+数字系统控制方案、整机控制系统必须采用Controller Area Network方式控制要求支持多机联控功能(其中多控制部件之间通讯、RS485总线控制)。设备所有功能可通过触摸屏设定、堆焊参数可存储、存储工艺参数不小于50套常用工艺。
2.3无线控制、设备要求配置无线控制手持终端设备、设备所有功能均可通过无线遥控 设定、包括数据、数字量开工。并可根据我公司要求在无线控制上开发其他辅助功能。
2.4设备要求枪头带自动控制线高功能、(平特性焊接时必须保证导电嘴与母材的 高度)
2.4设备可焊接W型、S型、网格型、及其他异型焊道(必要条件)。
2.5设备定位重复精度:0.01mm
2.6设备可加工尺寸:3000mm*3000mm(一次对成型)。
2.7设备要求可自动添加金属合金药粉功能(每分钟正负0.01克精度)
三、 焊接成品要求
3.1耐磨整板堆焊成型后要平整度不大于2%、表面无气孔、无横向裂纹。
3.2焊接厚度:单层堆焊厚度应不低于8mm
3.3堆焊范围:3+2、3+3、5+3、6+4、8+8、10+4、10+8、10+8、10+10、20+10
20+20等常用规格(设备必须具备堆焊3+2耐磨板)
四、焊接工艺
4.1耐磨板堆焊要求采用明弧工艺堆焊、(堆焊必须设备具有添加合金药粉功能,根据工艺设备厂家提供堆焊技术配方、包括合金药粉添加成分等相应的工艺)
4.2耐磨堆焊设备在固定铁板焊接时不能使用螺丝固定方式、因螺丝固定操作复杂难以操作、上下板工作时长、“必应采用液压在焊道两侧加持固定(液压机压力不小于80T)”。
五、易损件清单
操作说明书(2 套及电子版1份)
电气原理图(2 套及电子版1份)
电路图(2 套及电子版1份)
六、设备交货期
交货期:根据合同约定,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交货。
七、安装调试
9.1 乙方设备制作完成后,需要在乙方工厂预安装、调试。甲方预验收合格后才可发运。
9.2 设备到甲方后,乙方派 1 人指导安装、调试;甲方根据乙方要求配合安装调试。
9.3 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对设备操作、机械维护、电气维护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培训。
八、验收及终验收
验收分为预验收和终验收。在发货前,甲方可派代表到乙方生产现场进行设备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按照商务合同约定条款组织发货.
设备出厂前由甲方派专人到乙方工厂对设备进行预验收;验收设备供货范围之完整性及功能性;
最终验收
在甲方设备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按合同、技术协议及装箱单的要求进行验收:以甲方提供之 2 种规格的试件进行试焊验收,产品质量符合甲方技术要求作为终验收标准;
如甲方在设备安装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仍不能及时足量提供双方约定的试板型号,视为设备自动通过终验收。
九、质保期限及售后服务
11.1 售后技术服务及配件供应由乙方负责;
11.2 乙方对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实行质量保证,自最终验收签字之日起,乙方对该设备质保 12 个月(易损件及人为损坏除外)。
11.3 若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发货、安装调试或验收延迟,则质量保证期最长不超过自合同规定发货日起 6个月。质保期外的维修另签维修合同。
11.4 在质保期内,确属供方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供方负责免费维修;如属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故障,供方应及时派人解决,甲方负责一定的费用“使用非正品零件及替代品,视为自动放弃保修权利。”质保期满后乙方对其产品实行终身维修。
11.5 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甲方无法解决时,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1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甲方仍无法排除故障,乙方在 48 小时内派出维修工程师。
11.6 设备质保期过后,终身提供广泛优惠的技术支持。
11.7 买卖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配件供应关系,乙方保证长期提供技术支持。
11.8 出现下列情形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非正常条件下使用设备造成的故障由于误操作造成的故障
使用非本公司供应的消耗品造成的故障
非本公司指定人员修理、改造机器造成的故障
十、质量保证
12.1 设备到甲方安装现场,系统组件按合同、技术协议及装箱单的要求进行验收;
12.2 乙方提供的系统及其所配备的各种配件、附件、备件是以完善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成的,是全新的,未被使用过的,并在各方面都符合本技术要求所规定的质量和规格要求;
12.3 质保期后的维修技术指导、提供零、配件等服务,供方仍一如既往,积极配合,收费优惠合理,并及时提供所需件或适用替代品;
12.4 对于系统、配件或附件中存在的缺陷,依据合同规定处理;
12.5 即使对质量保证的有关问题存在异议,乙方也应及时采取措施给予解决。在乙方证明不属于质量保证范围内的问题,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12.6 设备的零件、仪器、仪表的度量单位采用国际单位制,所有零部件和仪表的设计、制造符合国际标准;
12.7 重要元件采用知名品牌。
十一、客户提供的现场服务及其他重要说明
13.1 安全要求
a.用户使用的耗材,零配件必须符合的有关标准。
b.开机前先空运行检查一下
13.2 甲方提供的现场服务
a.发货前所有必要准备工作,例如,地基、必要的焊接工作、定位点、固定辅助工具等……
b.混凝土强度最小 C25,地基最小厚度为 400mm。
c.甲方现场的卸载和运输。
d.根据供应商要求的现场布置,现场通要求通风良好并远离振动源。
e.放置所有电源线到相关位置(三相交流电 3-80V/50HZ、单相交流电 220V, 单独接地),并作好连接。
十二、备品备件供应
乙方对于常用消耗品都设有较大量的库存,也备有适量的维修备件;无库存配件乙方采取快运方式,交货周期为 20 个工作日。甲方应定期做一定数量的库存并设最小库存警戒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