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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联通北京卫星站电视传输设备更新改造工程【重新招标】

   日期:2018-08-10     浏览:0    
核心提示:2017年联通北京卫星站电视传输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2017




2017年联通北京卫星站电视传输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2017年联通北京卫星站电视传输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第二次)、HBTZ-BJLT-18004),招标人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北京国际国内卫星站IP数据业务需求日益增加,现有的modem无法满足业务增长需求。随着网络安全重要性的日益增加,北京卫星站现有的设备无法满足网络安全需求。本期工程所配置的设备主要安装在国际卫星通信站,但为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可根据业务需求与国内卫星通信站的通信系统方便连接调度。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4K高清编解码器2套,4K高清编解码器监控设备1套;IDR系统配置2套(1+1)modem,并配置4台加速器与2套(1+1)modem配套使用,配置(1+1)切换开关2套用于625A型modem license,同时将现有2套625A型modem设备的CNC授权从2.5M升级到10M,增配加速器4台,与现有625A型modem配套使用;配置2套网络行为管理设备和1套网络安全设备(防火墙)软件。

本项目包含编解码器设备和监控设备的安装调测工作。中标单位负责设备的安装、线缆连接、设备加电和调测工作。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交货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下达起90日内将所有设备送到招标人指定现场,并进行安装调试完成。

交货地点:北京市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根据项目、标包情况分别设置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总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65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企业证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货币(按照人民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为等值人民币),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2.2 财务要求

2.2.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5年-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2017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则需提供(2014年至2016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2.2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2.2.3投标人须近三年(2015年-2017年)无三年连续亏损;

2.2.4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署的同类项目(卫星调制解调器或视频编解码器项目)的业绩合同,累计份数不少于2份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扫描件。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

2.4 信誉要求

2.4.1近三年(2015年-2017年)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4.2投标人须承诺无投标人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及其他构成犯罪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5 测试承诺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第一中标候选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本项目投标设备(4K高清解码器、4K高清编码器、4K高清编解码器监控设备)交北京联通测试,测试不合格取消中标资格,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测试其他中标候选人投标设备。

2.6 其他要求

2.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6.2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内贸合同;

2.6.3如投标人在服务地内无驻地或分支机构,须承诺中标后30日内在服务地内设立驻地或分支机构;

2.6.4本项目不接受原厂和代理同时参加,若原厂家及其代理商均参与投标的,则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

2.6.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6.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2.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08月10日09时00分至2018年08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新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https://www.cuecp.cn "购买招标文件,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投标。未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时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如本项目为多次招标,在参与本项目后续招标时,在招标第一次(或前一次)时已报名并缴纳标书费,在本次招标时须再次提交本次招标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需再次缴纳标书费,在本次招标标书费审核环节须上传第一次购买标书费汇款凭证。

通过新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并上传审核材料(两阶段审核:a.报名材料审核(报名材料文件夹压缩包必须注明“招标编号+XXX公司报名材料”);b.标书费审核(上传电汇凭证,标明报名标段)), 如未通过审核请查看未通过原因重新提交审核,两阶段审核通过后为报名成功,即可在新平台上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操作;上传投标文件时必须具备iPASS电子证书,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电子版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保密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登记信息表(excel格式)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人手机:15532165751

联系人座机:0311-66535217

报名资料模版及新联通招标采购平台使用指南(账户注册、新平台操作指导手册、购买标书操作、投标指导视频)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l8npExxPoVTvItf1JoBOlA

注:以完整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和购买文件费用到账为准,时间不一致的以购买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

4.1.3 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公对公汇款),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河北省石家庄市民生银行中山东路支行

开户账号:1002012830007426


号:305121010026

开户行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

汇款备注:BJLT18004标书费

4.2 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新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
递交,招标人可拒绝潜在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2)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3.4 仅在电子系统上填写唱标信息,未上传文件的。

5.4 投标人应在2018年09月02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 检测相关费用: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和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 6号


邮 编: 100031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北路38号

邮 编: 100031


联 系 人:
吕子涛

电 话: 15510270925

电子邮件:hbtxzb03@vip.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河北省石家庄市民生银行中山东路支行

账 号:1002012830007426





招标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10日






发布单位 :北京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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