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大场两地会议室改造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浦东大场两地会议室改造建设单位为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浦东及大场基地内,对浦东A09-101,浦东总装103会议室、大场205大楼一楼东厅会议室进行改造工作。
2.2比选范围
本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对浦东A09-101,浦东总装103会议室、大场205大楼一楼东厅会议室进行地毯改造,更换实木复合地板、家具移位及重新布线等配套工作;大场205大楼一楼东厅会议室更换墙纸,木饰墙面更新及招标人其他要求(其他内容详见清单和图纸)。
为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所必须的技术、赶工、安全、文明环保等一切措施。
3. 应选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应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2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应选人请于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17日, 9:00 -16: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前通过电话报名,联系电话:021-20852457 联系人:姚元。
注:未报名不能领取比选文件,建设单位对此概不负责。
4.2应选人请于2018年8月20日9:00 -16:30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上飞路919号行政办公楼A02 5楼502室基建工程部领取比选文件,逾期概不负责。
4.3请各应选人在获取比选文件时携带好下列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符合比选要求的应选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人章、公章)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如应选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便无法领取比选文件,比选人对此概不负责。
4.4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5万元。
5. 应选文件的递交
5.1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24日。
5.2应选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上飞路919号行政办公楼A02 5楼502室基建工程部。
5.3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选文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
建设单位:
|
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
|
|
|
|
地址:
|
上海市上飞路919号
|
|
|
|
邮编:
|
201210
|
|
|
|
联系人:
|
姚元
|
|
|
|
电话:
|
021-20852457/13764209209
|
|
|
注: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仅代为发布比选公告,涉及的所有信息解释权归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