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五环路青白江A段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18119
一、招标条件
受水电四局成都五环路青白江A段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五环路位于绕城高速、第二绕城高速之间,作为成都市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主线设计车速80Km/h,辅道设计车速60Km/h。五环路A段工程为五环路工程的一部分,其里程桩号为K32+172.75~K33+022.75,全程0.85Km。线路位于成都市青白江区,利用祥龙大道(40m)作为地面辅道层,主车道采用高架桥通过。辅道路面宽度40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基层为两层共50cm厚水泥稳定碎石,垫层为15cm厚级配碎石。高架桥设计范围为K32+172.75~K33+022.75,跨径布置为4×30+5×31+(3×31+2×30)+(30+2×28.5+2×30)+40+3×30+5×29,共七联,其中第五联跨越万年路,上部结构为1-40m钢混组合梁,其余上部结构采用简支桥面连续小箱梁结构,下部桥墩采用双柱大悬臂预制墩,其中15~22#墩位于变宽段,采用门式桥墩,基础均为承台接群桩,桩型为摩擦桩。
2、招标范围:商品混凝土C20-C50。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到货地址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 | 354.00 | 成都市青白江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 | 303.22 | 成都市青白江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 | 1808.83 | 成都市青白江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 | 4793.42 | 成都市青白江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水下 | m? | 8253.52 | 成都市青白江 | |
6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 | 4169.00 | 成都市青白江 | |
7 | 商品混凝土 | C40PVA纤维防水 | m? | 2507.40 | 成都市青白江 | |
8 | 商品混凝土 | C50 | m? | 4092.49 | 成都市青白江 | |
9 | 商品混凝土 | C50钢纤维 | m? | 33.90 | 成都市青白江 | |
10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 | 354.00 | 成都市青白江 | |
合计 | 26315.8 |
注:以上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政府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
4、交货时间:约2018年9月-合同履约结束;按月度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5、交货地点: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五环路青白江A段工程项目部指定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27天强度满足要求。
7、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时段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供方每月20日提供本月结算时段供应量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式合格有效的、发票一票制)到招标方物资设备部核对,而后财务挂账,如果发票是虚假发票,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招标方根据业主工程款支付情况按月支付80%的材料款,剩余的款项滚动到下月支付,其中10%作为质保金,3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在付款手续办理完成后15个日历日内,招标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供方同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要有生产5年以上的生产经验,必须要有2条4m?生产线以上,产品取得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产品的性能要求满足相关标准。
1.3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路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混凝土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混凝土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23日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到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五环路祥龙大道大港建材城沿街11栋三楼持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企业资质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均需盖本企业的公章,审核通过后在电建集中采购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只接受现金方式,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成都五环路青白江A段工程项目部会议室,(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五环路祥龙大道大港建材城沿街11栋三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4、选取1个中标单位,1个备选单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五环路青白江A段工程项目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五环路祥龙大道大港建材城沿街11栋三楼
邮 编:610300
联 系 人:黎逢霞
电 话:13610191664
电子邮箱:1466219832 @qq.com
开户名称: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涿州分部
开户银行:银行涿州支行
账 号:100148062889
招标机构: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77号
邮 编:810007
联 系 人: 米宏伟
电 话: 0971-8088510
九、监督机构
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五环路青白江A段工程项目部
监督电话:13825686466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