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埔尾中心小学操场及附属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漳州市埔尾中心小学 | ||
| 行政区域 | 芗城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8月18日 09:16 |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8年08月18日 08:35至2018年08月23日 08:35 | ||
| 预算金额 | ¥128.7412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曾凤珍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06916307 | ||
| 采购单位 | 漳州市埔尾中心小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埔尾村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0691630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桂溪名都六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60070704 | ||
受漳州市埔尾中心小学委托,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对[350602]AHG[TP]2018014-1、埔尾中心小学操场及附属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编号:[350602]AHG[TP]2018014-1
2、 项目名称:埔尾中心小学操场及附属工程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 1 | 1287412.79 | 22000 |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二十二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二十四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包:1
| 明细 | 描述 |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 投标人相关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
| 相关证书 |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8-18 08:35报名截止时间2018-08-23 08:35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08-24 15:1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桂溪名都六楼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08-24 15:10,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桂溪名都六楼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3、本项目采购人:漳州市埔尾中心小学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埔尾村
联系人姓名:谢予珊
联系电话:13806916307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桂溪名都六楼
项目联系人:曾凤珍
联系电话:13960070704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8-0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