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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度表单印制采购项目二次

   日期:2018-08-20     浏览:0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为(2018-2019年度表单印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ULN-SY-20180612A),招标人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




本招标项目为(2018-2019年度表单印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ULN-SY-20180612A),招标人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2018-2019年度表单印制采购项目,预估金额为150万元(不含税)。

1.2 招标内容

1.2.1货物规模及规格: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预计2018年9月20日-2019年9月19日)或预估金额执行完成(先到为止)。

1.2.3交货期:接到采购订单后30天内交货。

1.2.4交货地点:根据采购订单,送达到业主指定地点全沈阳市(含郊县)。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份额1:占本次采购项目总额的40%份额,预估金额为60万元(不含税);

份额2:占本次采购项目总额的33.33%份额,预估金额为50万元(不含税);

份额3:占本次采购项目总额的26.67%份额,预估金额为40万元(不含税)。

1.4 推荐中标候选人及确定中标人原则:

1.4.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共选取3名中标人。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中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4名依次为本项目的第1至第4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商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

1.4.2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排名第1名至第3名的中标候选人依次为本项目份额1至份额3的中标人;

1.4.3 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50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6年 1 月 1 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国内同类产品(业务单据印制)相关业绩,应满足列要求: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单项合同应附对应的发票,框架协议应附对应的采购订单及发票,资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近期对外开具17%或16%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票无"代开"字样。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其他要求:

2.9.1 投标人为外市注册的企业,须承诺中标后20天内在沈阳市内设立派驻机构;如中标后不满足承诺,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2.9.2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 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请投标人自行登陆网站进行文件下载(相关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情况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联通投标人”,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投标);

4.4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汇

款或转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5.1.1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12日9时30分;
5.1.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9号金辉大厦B座8楼805会议室;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同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5.2.1 本项目招标在“平台”在线与线下同时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2 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予以退还。

5.2.3 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注:投标人须严格按照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编制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各项材料须编辑在对应的模块中,未在对应的模块编辑的投标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6.样品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2日9:30前递交样品。

6.2 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9号金辉大厦B座8楼805会议室。

6.3 样品数量、规格、型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书第3项“需提供的样品明细表”。

注:投标样品本身不允许出现投标人公司名称、商标、或是具有暗示性印记等相关标识,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未提供样品或缺少任何一样样品打分均为0分。样品在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通知投标人自行运走,如超出时间(3天)未自行取走的由招标人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service/)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在上述网站发布。

7.2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 电子招投标要求

8.1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辽宁联通内部投标人注册流程;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详见《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系统证书办理指南》等。

8.2投标人可在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下载中心下载《投标人操作指导-视频》 ,以下内容为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的客服电话及邮箱:

iPASS服务平台全国统一服务电话: 4006101566

iPASS问题咨询解决(中网客服)
电话:010-60844066

合作方门户电话:010-67882255-3-8-2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话:010-67882255-3-3-2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组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9.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招 标 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66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24-229132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9号金辉大厦B座8楼803室

邮 编:110001

联 系 人:罗 洋
18512456006(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张志强、高志超 13080875178(商务技术事宜)

电 话:024-23593633

传 真:024-23505677

电子邮件:ly2017927@126.com

账户名称: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账 号:7442310182600042718



10.附件:









2018年8月20日






发布单位 :沈阳市分公司
相关附件:
附件1-工单印制明细表.xls[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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