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名称)桥梁结构安全监测综合管理系统设计与实施技术服务 (重新招标)(招标项目名称)桥梁结构安全监测综合管理系统设计与实施技术服务 (重新招标)(标段名称)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13]4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桥梁结构安全监测综合管理系统设计与实施技术服务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浙江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和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路线起自温岭市城南,起点桩号K202+050接拟建的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经玉环沙门、芦浦,通过茅埏岛跨越乐清湾,止于乐清市南塘,接已建成通车的甬台温高速公路,终点桩号K240+218(对应甬台温高速公路桩号YTWK21+875),全长约38.17km。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km/h,路基宽度33.5m,桥梁整体式断面全宽33.0m(桥台与路基同宽为33.5m),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连接线采用双向2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分别为80km/h和40km/h,路基宽度分别为12m和8.5m,桥梁与路基同宽,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其他技术指标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2.2 主要结构形式:乐清湾2号桥长度为3230m,桥梁跨越茅埏岛西岸至乐清东山头之间的水域,主通航孔按5000吨级杂货船双向通航标准设置,主通航孔结构采用双塔双索面钢箱梁斜拉桥,孔数及跨径布置为32×60+160+365+160+9×60+2×41m,其中主通航孔桥部分跨径分别为160+365+160m
2.3 试验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日止(暂按1950日历天计算)
2.4 招标范围:乐清湾大桥2号桥运营期结构安全监测巡检管理系统设计与实施,其中自动化传感测试子系统涵盖2号桥主桥(70+90+365+90+70m叠合梁斜拉桥),而电子化人工巡检管理子系统覆盖2号桥。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有(但不限于):系统平台设计施工图、系统硬件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平台软件开发部署、系统缺陷期维护(含年度数据分析报告)、维护期维护等
2.5 试验检测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置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级及以上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含增项)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包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允许专业分包的除外);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实体检测项目;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段不适用)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8年08月22日至2018年08月31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ne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8年08月26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8年08月27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与下面三行作为选项选择)。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 ,地点 。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1日 15:00;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浙江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和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上发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清港镇迎宾西路190号 | 地 址:杭州市玉古路168号石油大厦2楼 |
邮政编码:317606 | 邮政编码:310013 |
联系人:范守明 | 联 系 人:裴玉成 |
电 话:0576-87169922 | 电 话:0571-88380732、18969020529 |
传 真:0576-87169068 | 传 真:0571-88084051 |
邮 箱:416746762@qq.com | 邮 箱:596545310@qq.com |
| 招标人: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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