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018年第8批) |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普通诊察器械 | ||
| 采购单位 | 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 | ||
| 行政区域 | 和平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8月23日 13:58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8月24日 09:00至2018年08月30日 17: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1001室)。 |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9月13日 14:00 | ||
| 开标地点 | 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B1105会议室(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 ||
| 预算金额 | ¥.00098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郭郁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4213608 | ||
| 采购单位 | 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朱老师,022-2390903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10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郭郁文,022-24213608 | ||
| 附件: | |||
| 附件1 | 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018年第8批) 最终版.doc | ||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018年第8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018年第8批)
项目编号:TJBD-2018-A-1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郁文
项目联系电话:022-242136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联系方式:朱老师,022-239090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郁文,022-24213608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10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低密度)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4、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5、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8、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8E-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24日 09:00至2018年08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10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3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3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B1105会议室(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2018年9月7日17:00前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交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
账号:694339834
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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