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城关镇滨河游园二期及城镇绿化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青海同向公招(工程)2018-0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资[2017]79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城关镇,资金来源为申请省级美丽城镇专项资金。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通县城关镇;
2.2 招标范围:
绿化面积约11700㎡,行道铺装约4335㎡,停车场铺装约2674㎡。新建公厕3座。
详细招标内容见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274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9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6月30日;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1)资质条件: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标准,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5年度至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以生效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为准;
(4)信誉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情形的,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经信用(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 本项目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无纸化招投标;
3.5 其它要求:
(1)省外企业提供有效完整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本项目进行线上投标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4日,使用企业ca锁从《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报名购买下载。
4.2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后,于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持公司介绍信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海湖路海湖桥北西侧金座维尼谷小区楼下,湟水花园小区对面)青海同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处进行现场报名备案。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资格不得转让。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8日上午09点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5.2如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力招标采购网》、《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青海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城关镇
联系人:窦先生
联系电话:0971-2831024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同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西座14楼
邮编:810000
联系人:星先生
电话/传真:0971-8121137
开户银行:西宁农商银行海西路支行
保证金账号:82010000000416663
收款单位:青海同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