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矮寨镇、己略乡6个农业基础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首市矮寨镇、己略乡6个农业基础项目已由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吉发改发[2017]275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吉首市农业局项目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首市矮寨镇、己略乡6个农业基础项目。
2.2 建设地点:湘西自治州吉首市。
2.3 项目概况:详见附表一。
2.3 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自开工之日起)。缺陷责任期 1 年,保修期2年。
2.6 合同划分:本批次招标的吉首市矮寨镇、己略乡6个农业基础项目。按项目分布的就近合并原则,作为一个项目片区(合同段)统一招标。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近3年(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中,独立完成两个农村公路及以上路面工程,单个工程长度不低于2公里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业绩。
业绩查验:根据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件规定:从2011年9月15日起,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暂不含公路房建工程、绿化工程)招标时发布的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有关业绩查验以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参与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投标时不予认定。在开评标时,投标人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公验收资料以及查询网址原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核查。
3.3 根据湘交基建〔2011〕358号规定,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结果2017年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2016、2017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及以下、2015、2016、2017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的施工企业的潜在投标人报名。
3.4 不接受被列入2015年11月湘西自治州政府网公布的《湘西自治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通报》被禁止进入湘西州工程建设市场的企业投标。不接受近三年(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受到湖南省省级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及通报(指在工程建设过程受到过清退出场、取消投标资格等以及违反廉政建设、有违反招标投标及相关的处罚或通报)期内的企业投标。
3.5 凡涉及到湘交基建[2017]79号文件“关于2016年部分涉案施工企业及人员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的通报”中单位及人员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在“信用”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分别参与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28日至2018年09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会员端”完成“我要投标”操作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18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应分别按要求包装)递交至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具体开标室见四楼大厅入口处。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参与开标。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授权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场参与开标,未派人参与开标视为放弃。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 伍万元整(¥:50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 09 月 18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6.3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
6.4 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后,在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我要投标”;再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
7、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2018年09月08日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nsggzy.com/)上发布。若出现发布时间不同步,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为准。
10、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及其他要求
10.1 本项目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
10.2 由于本项目工期紧迫,施工环境复杂且受一定的施工条件影响。须投标单位自行考察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及当地情况,如未踏勘,对本项目造成影响的,后果自负。踏勘的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首市农业局项目股
地 址: 吉首市吉新路93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739048381
代理机构: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树木岭16号双铁兴苑1号综合楼1419、1420房
联 系 人:陈先生 滕先生
电 话:18674333603 15074368879
监督部门: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43-852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