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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龙泉镇贫困村环境项目

   日期:2018-08-28     浏览:0    
核心提示:东乡县龙泉镇贫困村环境项目招标公告东乡县龙泉镇贫困村环境项目,已由东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东
东乡县龙泉镇贫困村环境项目招标公告
东乡县龙泉镇贫困村环境项目,已由东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东乡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年初)的通知》东脱贫领发[2018]6号文件下达建设任务及资金,由东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乡县龙泉镇贫困村环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东县发改[2018]212号文件批复实施方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东乡县龙泉镇贫困村环境项目
2.建设单位:东乡县龙泉镇
3.建设地点:东乡县龙泉镇大岭村、荒山村、老庄村、那楞沟村、苏黑村、天桥村、卧妥村、杨家村、拱北湾村、周杨村。
4.资金来源:东乡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5.概算投资:500.08万元
6.建设规模:10个行政村的围墙改造工程(拆除围墙2013m,改造和新建围墙3695m)、边坡护面(护面墙1255m)和落水洞治理工程(对塔山社村民龙路家北侧落水洞进行回填)。边坡护面工程:在边坡坡脚处修建Ⅰ型重力式挡土墙工程。设计挡土墙高3.2m,其中基础埋深为1.2m。顶宽为0.4m,胸坡比为1:0.30,背坡比为1:0.1。墙体采用M10浆砌块石砌筑。基础底部采用厚200mm的2:8水泥土垫层,对下部马兰黄土进行原土翻夯,增强地基承载力。挡土墙顶部采用200mm厚C20混凝土进行压顶,砂浆强度需大于M7.5。在距地面0.3m处起设置两排泄水孔,孔径为110mm,材料为PVC管。泄水孔横向间距2.0m,竖向间距1.0m,呈梅花形布置,挡墙墙后回填土重度γ值应大于17.5KN/m3,墙后填土内摩擦角应大于35°;在边坡坡脚处修建Ⅱ型重力式挡土墙工程。设计挡土墙高4.20m,其中基础埋深为1.2m。顶宽为0.4m,胸坡比为1:0.30,背坡比为1:0.1。墙体采用M10浆砌块石砌筑。基础底部采用厚200mm的2:8水泥土垫层,对下部马兰黄土进行原土翻夯,增强地基承载力。挡土墙顶部采用200mm厚C20混凝土进行压顶,砂浆强度需大于M7.5。在距地面0.3m处起设置三排泄水孔,孔径为110mm,材料为PVC管。泄水孔横向间距2.0m,竖向间距1.0m,呈梅花形布置,挡墙墙后回填土重度γ值应大于17.5KN/m3,墙后填土内摩擦角应大于35°。(详见实施方案)
7.计划总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18年10月7日---- 2018年11月15日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件及甘建建【2016】46号文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机械管理员1人、造价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5、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6、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 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 2018年8月28日18:00时至2018年9月2日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xggzyjy.com/),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模块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3、建筑业企业各投标人请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 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行业主管监督部门的“监管系统”进行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第一开标厅(地址:临夏市青年路2号);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六、监督单位:临夏州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资料审核人:黄明恒)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lxggzyjy.com)、甘肃经济信息网。
招 标 人:东乡县龙泉镇
联 系 人:妥万福
联系电话:18293003286
代理机构:甘肃金恒信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娟娟
联系电话:15379928819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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