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车(轿车) | ||
| 品目 | 货物 | ||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江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江津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8月28日 19:44 |
| 报名时间 | 2018年08月24日 00:00至2018年08月29日 09:30 | ||
| 报名地点 | 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8月29日 09:30 | ||
| 预算金额 | ¥18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罗晓燕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78458105 | ||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江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重庆市江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7845810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47217308 | ||
| 附件: | |||
| 附件1 | G机关事务局公务用车(轿车)采购询价文件.doc | ||
| 附件2 | 交易中心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通知.doc | ||
江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车(轿车)(18A1990)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8年8月24日
一、项目号:18A1990
二、项目名称:江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车(轿车)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180,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江津区财政局的通知,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对江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车(轿车)进行询价采购,请合格的供应商按下列要求填报:
一、询价项目内容
商品名称 |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要求 | 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履约保证金(元) | 备注 |
江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车(轿车) | 2018款迈腾领先版1.8T | 180000 | 1800 | 中标金额的10%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投标产品必须为大陆境内生产;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无。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询价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8月24日 至 2018年8月29日 09:3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8月29日 09: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8月29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评审信息
询价开始时间: 2018年8月29日 10:00
询价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经办人:罗晓燕
采购人电话:1367845810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郑绍林
代理机构电话:47217308
代理机构地址:1
十二、附件
G机关事务局公务用车(轿车)采购询价文件.doc 交易中心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通知.doc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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