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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2018-2019年度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

   日期:2018-08-31     浏览:4    
核心提示: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2018-2019年度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招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2018-2019年度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YZBL000065),招标人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招标)

1. 招标内容

1.1 招标编号:TYZBL000065

1.2 招标内容

1.2.1 规模及内容: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2018-2019年度低值易耗品采购,含电脑打印机鉴定和维修、耗材更换等;

1.2.2采购预算: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30万元。(不含税);

1.2.3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2.4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1.2.5※供货周期:采购人下订单后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

1.2.6供货地点:喀什地区、市及各县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为2个份额,中标人为2个,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打分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份额划分如下:


序号


份额


预估算金额(万元)


实施区域




份额1


60%


18


喀什市




份额2


40%


12


喀什市外各县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报价折扣系数 K<100%;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5 招标类型:本项目为货物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注册资本应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仅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2资质要求: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招标内容;

2.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今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合同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30万元。

(2)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为准)

(3)业绩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且合同须能体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如不能体现金额的合同必须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复印件,订单或发票模糊不清则不纳入计算。

(4)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为准(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订单)。列表清单中不允许出现框架合同金额。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或提供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必须能够提供税务局代开的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规定格式自行说明或信用等级证书或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待查)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6)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喀什联通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年08月31日19时00分至2018年09月06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通过报名时提供的IPASS项目联系人账号在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
)上进行下载。

4.1.2.1 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操作如下:投标人访问新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通过审核后,在“项目参与”-“我的购物车”中完成标书款的支付,选择电汇支付。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此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投标人可登陆后在“共享文档”中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需注意超过售标截至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标书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2.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公告第7章中招标代理联系邮箱: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一份;

(2)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扫描件一份;

(3)电汇凭证扫描件一份;

(4)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及开票信息扫描件一份。

注:

1.以上扫描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请在邮件正文中用文字编辑单位全称、招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以完整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和购买文件费用到账为准,时间不一致的以购买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未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时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4.1.3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截止日期前完成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1份(正本1份),全套电子U盘1个。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喀什市南湖路10号喀什联通公司五楼会议室。

注: U盘内电子版投标文件及纸质报价文件内容须与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内容保持一致。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26日16 时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注: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1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因为电子平台系统问题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2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提交操作等)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需加盖公章或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报价及全套电子U盘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5.2.2 如因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标或解密,则现场进行纸质文件开标唱标,投标文件以纸质报价文件及电子版U盘文件为准。

5.2.3投标人在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或解密出现异常时,且该投标人未按时递交纸质报价及电子版U盘文件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并对报价进行现场确认。

5.3.1投标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5.1要求的地点递交纸质报价应答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全部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各一份。

5.3.2如因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标或解密,则现场进行纸质文件开标唱标,投标文件以纸质报价文件及电子版U盘文件为准。

5.3.3投标人在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或解密出现异常时,且该投标人未按时递交纸质报价及电子版U盘文件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投标人针对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7882255转3转8转2,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联通大厦A-1601。(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6.
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globalError.jsp
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市南湖路10号

邮编:844000

联系人: 房爱燕

电话:15609984080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923号南湖大厦1栋3单元1202号

联系人:周峰、周刚

联系电话:13669972030

邮箱:zhougang_xm@jsptpd.com

帐 户 名: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125902095710913

招标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31日




发布单位 :喀什地区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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