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酉阳县丁市镇丁市村撤并村通畅工程(酉龚路加油站-池塘堡)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投【2016】27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丁市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丁市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酉阳县丁市镇丁市村。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酉阳县丁市镇丁市村撤并村通畅工程(酉龚路加油站-池塘堡),路线起点为酉龚路加油站,止于池塘堡,路线全长8.92公里。按四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荷载公路II级,设计行车速度为20公里/小时(特殊路段为10公里/小时),标准路基宽度为4.5米,路面宽度4.5米。每公里设5个错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
2.3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类别及等级: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1个及以上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公路工程业绩。
(3)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渝交委路〔2012〕55号)的规定,从2012年9月1日起进行了注册和信用录入的企业才能进行本项目的投标(以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查询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在“信用”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图纸):
(1) 获取时间和地点:请于2018年 8 月 31 日起,在“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2)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套(缴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未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8年 9 月 3 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网上提交。
4.3 其他相关信息获取: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补遗(澄清)文件、最高限价等一切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有关项目招标的所有事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起止时间:2018年 9 月 21 日9时至2018年 9 月 21 日 10时。
5.2递交地址: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3开标时间:2018年 9 月
21 日10时。
5.4开标地点: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5其他事宜: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或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yggzy.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丁市镇 地址:酉阳县丁市镇 联系人:冉老师 电话:13709492953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兴盛大道梧桐郡D1栋 联系人 :李老师 电话:13527598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