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东莞市水乡新城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2018年1503辆纯电动城市客车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0692-186BDG820103
二、招标项目名称:2018年1503辆纯电动城市客车购置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招标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中标家数 |
招标人实付最高单价限价(含税) |
招标人实付最高总价限价(含税) |
子包A |
8.4—8.6米纯电动城市客车(磷酸铁锂动力电池) |
594辆(城巴369辆,水乡225辆) |
1 |
79.87万元/辆 |
47442.78万元 |
子包B |
8.4—8.6米纯电动城市客车(锰酸锂动力电池) |
456辆(城巴311辆,水乡145辆) |
1 |
70.37万元/辆 |
32088.72万元 |
子包C |
10-10.6米纯电动城市客车(锰酸锂动力电池) |
168辆(城巴111辆,水乡57辆) |
1 |
98.65万元/辆 |
16573.2万元 |
子包D |
10-10.6米纯电动城市客车(磷酸铁锂动力电池) |
285辆(城巴234辆,水乡51辆) |
1 |
110.07万元/辆 |
31369.95万元 |
备注:(1)招标人实付最高单价限价为车辆价格(含税)、车辆运费等由招标人自付部分购车费用,不包含2018年及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购车补贴。
(2)招标人实付最高总价限价为招标人实付最高单价限价与车辆数量乘积。
(3)中标人负责申领中央及地方财政购车补贴,实际申领的中央财政购车补贴和地方财政购车补贴归中标人所有。
(4)同一投标人可对一个或以上的包进行投标,且能成为一个或以上包的中标人。
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0天内(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招标车辆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上牌。
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招标项目内容 。
5.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包的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四、各子包合格投标人条件:
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1. 投标人必须是国内车辆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专业销售机构(专业销售机构投标需提交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专项授权书,专项授权书须明确有效的授权期限;生产制造厂商参加投标的,则不能再委托专业销售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招标人拒绝该品牌产品的所有投标)。
1. 投标人所投的车型必须符合《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文的要求,已列入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的纯电动城市客车车型,且能量密度达到135Wh/kg或以上,必须满足中央财政补贴系数1.1或以上(提供所投车型列入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及能量密度达到135Wh/kg或以上的证明资料)。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09月03日起至2018年09月1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详细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303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
注:购标现场不接受现金,仅受理“银联”标志的借记卡刷卡缴费。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时间、递交截止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09月25日9:00
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5日9:30;
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3161室;
7、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5日9:30;
7、 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3161室;
7、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单位:人民币):子包A:¥510,000.00元;子包B:¥520,000.00元;子包C:¥530,000.00元;子包D:¥540,00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同时投多个包的,保证金需按包分开提交,否则作废标处理。
7、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招标人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69-21507039;
联系地址:东莞市汽车客运总站行车公寓楼二楼;
邮编:523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瑞茵 、詹虹
电话:0769-21665597; 0769-21666364;
传真:0769-22412519;
联系地址:东莞市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
邮编:523009。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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