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联通北京信息系统基础设施扩容工程-京门机房搬迁项目标包1、标包2、标包3招标公告(第二次)
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联通北京信息系统基础设施扩容工程-京门机房搬迁项目标包1、标包2、标包3(第二次)(招标编号:2018CUC-BJ-PT0355),招标人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普天信息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由于京门机房没有油机进行供电保护,京门机房无法承载重要生产系统,需要将京门机房的核心系统迁移至新机房。京门后续计划做为测试中心使用。目前移网采集系统部署在京门机房,需要考虑将其迁移至新机房。为满足移网采集系统存储求,本期工程需在新机房扩容磁盘阵列扩容2套,扩容网络认证系统1套;扩容无线局域网1套。
1.2 招标内容:
标包1磁盘阵列扩容2套;标包2扩容网络认证系统1套;标包3扩容无线局域网1套;
1.3 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包:
标包1-磁盘阵列扩容;
标包2-网络认证系统扩容;
标包3-无线局域网扩容;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设置拦标价:标包1:115万元(不含税);标包2:14.7万元(不含税);标包3:27万元(不含税);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6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到货安装完成。
1.7保修期:24个月。
1.8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包1:
2.1 注册资本: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证件)、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2项(含)以上所投产品的相关业绩(不限金额)。投标人须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扫描件,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近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及其他构成犯罪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
(2)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设备制造商(原厂)和其指定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设备制造商(原厂)及其指定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则被指定的代理商投标资格视为无效。
2.8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人应能够直接作为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内贸合同;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如投标人在服务地内无驻地或分支机构,须承诺中标后30日内在服务地内设立驻地或分支机构;
(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5)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若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今后参与本标包的投标资格,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办法报送主管部门,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标包2:
2.1 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1项(含)以上所投产品的相关业绩。投标人须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扫描件,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近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及其他构成犯罪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4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
(2)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设备制造商(原厂)和其指定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设备制造商(原厂)及其指定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则被指定的代理商投标资格视为无效。
2.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人应能够直接作为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内贸合同;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4)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若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今后参与本标包的投标资格,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办法报送主管部门,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标包3:
2.1 营业执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1项(含)以上所投产品的相关业绩。投标人须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扫描件,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近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及其他构成犯罪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5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6 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
(2)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设备制造商(原厂)和其指定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设备制造商(原厂)及其指定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则被指定的代理商投标资格视为无效。
2.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人应能够直接作为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内贸合同;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4)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若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今后参与本标包的投标资格,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办法报送主管部门,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方式:
通过电话、或亲自到招标代理人处咨询项目信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见联系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如下材料:
(1) 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4)投标报名表;
(5)保密承诺;
(6)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同时提供电子版)。
(7)注:以上复印件或扫面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8)报名资料模版下载地址: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1dF0AZZF
(9)联通招标采购平台使用指南: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1c04E7CW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标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同时投4个标包最多收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 报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28号C座4层
4.5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通过报名时提供的IPASS项目联系人账号在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进行下载。
5.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在2018年9月17日前完成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10时30分。
6.2本次电子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至的同一时间在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公开进行, 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3开标后,投标人须在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对唱标信息进行确认。
6.4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全过程应该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进行,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报价文件应同时上传),招标人可拒绝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7.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7.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7.2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和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 6号
邮 编:
100032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普天信息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28号C座4层
邮 编:
100080
联 系 人:王蕊(标书发售)、王琳琳(项目负责人)
电 话: 010-82053649
传 真:
/
电子邮件: wanglinlin@potevio.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普天信息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9月4日
发布单位 :北京市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