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昌邑市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工作试点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昌邑市农业局 | ||
行政区域 | 潍坊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04日 19:28 |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昌邑市农业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昌邑市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工作试点项目 答疑文件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昌邑市农业局的委托,就昌邑市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工作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潜在供应商提出的疑问进行答复,本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问题一:招标文件中“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租赁拖拉机,具体拖拉机数量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作社成员花名册原件和在成员名册中载明的机械的行驶证、机械购买发票、农机具照片等能够证明作业能力的相关资料原件,成员花名册之外的机械或未能提供原件的均不予认可,开标时提供成员花名册原件”。本合作社认为:合作社提供本社成员的行驶证、机械购买发票 二者之一就足以证明机械的所有权,无需两项资料都提供,请贵局给予答复为盼! 答:本项目拖拉机数量以有效行驶证原件(或机械购买发票原件)及作业人员有效的驾驶证原件为准,符合项目机械配备要求的投标人自有机械及合作社成员机械均认可。合作社成员认定,以工商部门出具的合作社成员花名册原件为准。 补充内容如下: 1、中标人所有实施“土地深翻”、“整地镇压”的机械必须加挂醒目的“潍坊市土地深翻+整地镇压”标志牌,并印上监督电话(8091700)。 2、中标人在项目实施期间通过印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土地深翻+整地镇压”试点项目的意义,将《潍坊市农业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土地深翻+整地镇压”的通告》在项目区村务公开栏进行张贴。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4日 |
昌邑市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工作试点项目答疑文件.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