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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三教等5个污水处理站(厂)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第二次)

   日期:2018-09-05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璧山区三教等5个污水处理站(厂)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璧山区三教等5个污水处理站()()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壁发改[2018]1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璧山区三教等5个污水处理站()()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第二次)

  2.2 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璧山区三教等5座乡镇污水处理站(厂)是已建成项目,因年久失修、工艺存在严重缺陷等原因,污水处理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现需对各厂通过技术改造实现达标排放,项目总投资约1100万元。

  2)建设项目情况表:

序号

区县

名称

污水处理厂

名称

原处理规模(m3/d

原工艺

技术

技改

规模(m3/d

拟技改工艺

技改后出水标准

1

璧山区

三教污水处理站

100

FMBR

100

AO+FMBR

一级B

2

璧山区

大兴镇大鹏污水处理站

300

FMBR

300

A²O+FMBR

一级A

3

璧山区

正兴污水处理厂

500

FMBR+人工快渗

800

AO+FMBR

一级A

4

璧山区

广普污水处理厂

500

FMBR+人工湿地

700

AO+FMBR

一级A

5

璧山区

丁家街道定林污水处理站

100

FMBR+人工湿地

100

AO+FMBR

一级A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4项目周期

2.4.1建设总工期:180

1)设计工期:30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施工工期:150

2.4.2调试期:

①清水联动调试:10日。

②污水处理厂(站)全系统水质达标调试:调试期在当年31日至1031日期间进行的,时限为60日以内;调试期在当年111日至次年2月底期间进行的,时限为90日以内。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由中标的总承包单位对招标人已完成的施工图纸进行优化设计(包括临时排放工程设计)、采购(含所有材料、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单机及清水联动调试)、施工(包含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临时排放工程建设、装饰装修工程、风貌建设工程、环境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原污水处理厂(站)设施设备拆除、转运、处置,利旧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修缮、维修等)、污水处理厂(站)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临时排放工程运行、直至环保验收等专项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满足设计要求及标准的污水处理工程整体移交招标人,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的其它工作内容等所有内容,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

2.5.1设计部分:

包括优化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含临时排放工程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优化设计)、设计后期服务(含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调试指导服务,须设常驻现场代表)。

①由中标人负责对气象、水文、环评、水保、地质灾害评估、地形图测量、详细勘察、施工用水、用电等资料进行复核,若需为完成设计、施工需要的其它勘察、环评、地形图等相关工作须经招标人确定后予以实施。

②中标人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参考资料完成施工图设计优化(含厂区内配套管网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电气、自控仪表、暖通、建筑、结构、机械、总图、道桥等),设计内容不产生漏项。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确定项目设计进水水质,当项目日进水水量未超过设计规模时,在项目实际进水浓度和水量状况下,中标人须保证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内部及外部技术审查、备案及报审等工作。

③按照招标人的建议品牌明确施工图设计中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详细技术规格及参数等要求。

④中标人的施工图的送审图机构审查前,需经招标人内部审查通过。

2.5.2工程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①污水处理厂(站)全部土建(含五通一平)、安装工程、临时排放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风貌建设工程、环境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等;原污水处理厂(站)设施设备拆除、转运、处置,利旧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修缮、维修等。

②厂区内管网、尾水排放管网;

③施工临时供电、供水、通信工程,道路占用及恢复、青苗补偿等;

④工程材料、设备、仪器仪表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单机及清水联动调试;

⑤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供电、供水、通讯、闭路电视及消防等配套工程施工;

⑥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配套及附属工程(进厂道路、厂区内道路、人行道和停放场地;雨污水及其他管道排放工程;现场公共设施等)

2.5.3其它有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①污水处理厂的全系统的达标排放调试;

②临时排放工程运行;

③调试期水质检测、达标排放及环保验收;

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

⑤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运维手册、运维调试方案等资料编制;

⑥协助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协调及工程报批、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2.5.4完成招标人要求增加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条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资质(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定,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1.4.2条的相应规定。

3.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组成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

3.3 联合体成员资质范围外的其它工作,允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

3.4 业绩要求:合同签订时间在201311日至2017930日内,投标人(联合体单位)至少有1个处理规模500/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设施、站)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或由联合体单位中一家单独提供或两家分别提供单个污水处理厂(设施、站)500/日及以上的设计、施工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95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89 27 10 00 分开始受理,2018927 10 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8910 1400 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89 12 17 00 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按璧发改投[2017]66号文件规定:招标投标基本信息、评标中标基本信息、项目建设动态信息、不公开招标项目信息及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公开。

9. 联系方式

      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址:重庆两江新区星光五路2号土星商务中心C16

      人:焦先生

        话:023-8852160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二村18号附18-2

      人:邝女士

        话:023-6862049222

        真:023-67851706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璧山区三教等5个污水处理站()()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壁发改[2018]1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璧山区三教等5个污水处理站()()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第二次)

  2.2 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璧山区三教等5座乡镇污水处理站(厂)是已建成项目,因年久失修、工艺存在严重缺陷等原因,污水处理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现需对各厂通过技术改造实现达标排放,项目总投资约1100万元。

  2)建设项目情况表:

序号

区县

名称

污水处理厂

名称

原处理规模(m3/d

原工艺

技术

技改

规模(m3/d

拟技改工艺

技改后出水标准

1

璧山区

三教污水处理站

100

FMBR

100

AO+FMBR

一级B

2

璧山区

大兴镇大鹏污水处理站

300

FMBR

300

A²O+FMBR

一级A

3

璧山区

正兴污水处理厂

500

FMBR+人工快渗

800

AO+FMBR

一级A

4

璧山区

广普污水处理厂

500

FMBR+人工湿地

700

AO+FMBR

一级A

5

璧山区

丁家街道定林污水处理站

100

FMBR+人工湿地

100

AO+FMBR

一级A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4项目周期

2.4.1建设总工期:180

1)设计工期:30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施工工期:150

2.4.2调试期:

①清水联动调试:10日。

②污水处理厂(站)全系统水质达标调试:调试期在当年31日至1031日期间进行的,时限为60日以内;调试期在当年111日至次年2月底期间进行的,时限为90日以内。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由中标的总承包单位对招标人已完成的施工图纸进行优化设计(包括临时排放工程设计)、采购(含所有材料、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单机及清水联动调试)、施工(包含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临时排放工程建设、装饰装修工程、风貌建设工程、环境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原污水处理厂(站)设施设备拆除、转运、处置,利旧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修缮、维修等)、污水处理厂(站)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临时排放工程运行、直至环保验收等专项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满足设计要求及标准的污水处理工程整体移交招标人,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的其它工作内容等所有内容,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

2.5.1设计部分:

包括优化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含临时排放工程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优化设计)、设计后期服务(含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调试指导服务,须设常驻现场代表)。

①由中标人负责对气象、水文、环评、水保、地质灾害评估、地形图测量、详细勘察、施工用水、用电等资料进行复核,若需为完成设计、施工需要的其它勘察、环评、地形图等相关工作须经招标人确定后予以实施。

②中标人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参考资料完成施工图设计优化(含厂区内配套管网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电气、自控仪表、暖通、建筑、结构、机械、总图、道桥等),设计内容不产生漏项。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确定项目设计进水水质,当项目日进水水量未超过设计规模时,在项目实际进水浓度和水量状况下,中标人须保证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内部及外部技术审查、备案及报审等工作。

③按照招标人的建议品牌明确施工图设计中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详细技术规格及参数等要求。

④中标人的施工图的送审图机构审查前,需经招标人内部审查通过。

2.5.2工程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①污水处理厂(站)全部土建(含五通一平)、安装工程、临时排放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风貌建设工程、环境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等;原污水处理厂(站)设施设备拆除、转运、处置,利旧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修缮、维修等。

②厂区内管网、尾水排放管网;

③施工临时供电、供水、通信工程,道路占用及恢复、青苗补偿等;

④工程材料、设备、仪器仪表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单机及清水联动调试;

⑤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供电、供水、通讯、闭路电视及消防等配套工程施工;

⑥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配套及附属工程(进厂道路、厂区内道路、人行道和停放场地;雨污水及其他管道排放工程;现场公共设施等)

2.5.3其它有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①污水处理厂的全系统的达标排放调试;

②临时排放工程运行;

③调试期水质检测、达标排放及环保验收;

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

⑤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运维手册、运维调试方案等资料编制;

⑥协助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协调及工程报批、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2.5.4完成招标人要求增加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条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资质(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定,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1.4.2条的相应规定。

3.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组成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

3.3 联合体成员资质范围外的其它工作,允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

3.4 业绩要求:合同签订时间在201311日至2017930日内,投标人(联合体单位)至少有1个处理规模500/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设施、站)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或由联合体单位中一家单独提供或两家分别提供单个污水处理厂(设施、站)500/日及以上的设计、施工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95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89 27 10 00 分开始受理,2018927 10 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8910 1400 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89 12 17 00 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按璧发改投[2017]66号文件规定:招标投标基本信息、评标中标基本信息、项目建设动态信息、不公开招标项目信息及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公开。

9. 联系方式

      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址:重庆两江新区星光五路2号土星商务中心C16

      人:焦先生

        话:023-8852160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二村18号附18-2

      人:邝女士

        话:023-6862049222

        真:023-6785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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