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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2018年特保经费项目(重新招标)的竞争性磋商

   日期:2018-09-05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2018年特保经费项目(重新招标)品目服务采购单位杭州市公-安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2018年特保经费项目(重新招标)
品目

服务

采购单位杭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行政区域杭州市公告时间2018年09月05日 14:46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9月05日 12:00至2018年09月12日 00: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杭州市省府路27号502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9月17日 09:30至2018年09月17日 09: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省府路27号6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9月1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杭州市省府路27号6楼会议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杭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项目联系电话0571-87284658
采购单位杭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1-87284658
代理机构名称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省府路27号5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1-8511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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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委托,就杭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2018年特保经费项目(重新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 采购项目编号: HZSGAJ-2018-TJ001(2)(代)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杭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100名特保人员服务费项目

100

658万元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标项一:允许联合体投标,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18-09-05 至2018-09-12 00: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杭州市省府路27号502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领取

4.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09-17 09:30: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杭州市省府路27号6楼会议室

八. 磋商开始时间:2018-09-17 09:30:00(北京时间)

九. 磋商地址:杭州市省府路27号6楼会议室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元): 100000.00元

交付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保俶支行

银行账号:77508100064409

十一.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磋商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磋商供应商应为杭州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须于磋商响应截止前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如未及时进行注册的在项目磋商时无法对未注册供应商进行评审;待评审结束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完成入库工作。

5.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受理地点: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87715261

十二.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祺

联系电话:0571-85116015

传真:0571-85118638

地址:省府路27号502室

2、采购人名称:杭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0571-87284658

传真:0571-8817362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87715261

传真:87715261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7办公室

附件信息:

  • 公告.docx

    18.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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