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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E3300000001000180005001]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05     浏览:2    
核心提示:E3300000001000180005001 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6】5
E3300000001000180005001

 

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6】5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主体及辅助工程,污水处理能力12万吨/日。项目服务范围为丽水市北城中心片、水东片、小白岩和水南片、联城花街片(部分)、水阁工业区北片、七百秧北片(部分)、富岭片(部分)、腊口片等,项目用地13.6公顷,项目总概算为45682.42万元,建设地址位于丽水市腊口镇武垟村,规划一级公路以南、金温铁路以东、大溪以西,计划于2020年建成。项目业主为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3亿元,其余由丽水市财政出资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主要建设内容为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建构筑物、道路、附属工程及各类管线、设备安装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1650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一)投标人: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5万吨/日处理量及以上且单个工程金额在8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不含单独提标改造、不含生态组合塘工艺的污水厂)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资料: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本次投标人)、监理单位均须盖章,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至少有一方参加竣(交)工验收且盖章,业绩证明资料须能体现项目属性、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等信息。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5、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3、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8年09月05日至2018年09月12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8年09月13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8年09月20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5日 14: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招标人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和平路附近(殿前村)

联系人:

李杨(招标代理)、任工(招标人)

联系电话:

0571-87631121、13968029242(招标代理)、0578-2072106(招标人)

 

 

招标人: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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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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