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区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航拍无人机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采购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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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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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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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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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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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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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Q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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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拍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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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附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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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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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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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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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资格: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三)售后服务:如产品质量有问题,一年包换,三年保修,非本市企业必须在萍乡具有完整的售后服务能力。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技术参数偏离表、详细价格、供应商只允许报出唯一不得更改的报价、品牌、型号分项明细表、所投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表、询价供应商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一);
(六)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二);
(七)凡是以邮寄方式参加的询价文件须单独封装,并标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能以邮寄专用袋为询价文件的密封袋,且邮寄面单上也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八)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九)中标单位来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合同。中标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交货地点在萍乡。
(十)请将报价单填写完整后及相关资料于2018年9月12 日14时30分之前密封至萍乡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大厦一楼126室投标箱内)。
(十一)开标时间2018年9月12日14时30分。
(十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名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赵宏奇
电话:1777992897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99-678211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大厦一楼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9月4 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中、小、微企业
1、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节能、环保产品
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环保产品是指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4、如属节能、环保产品需提供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或截图;
5、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第三部分
附件
附件一、中小企业申明函
中小企业申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签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附件二、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编号:
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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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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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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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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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代码*(见赣财购{2012}3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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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类型(见赣财购{2012}3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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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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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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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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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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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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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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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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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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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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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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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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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
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
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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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为必填内容。
注: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符合条件的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相机技术要求:
影像传感器 1
英寸 CMOS
有效像素
2000 万或以上
镜头 视角:≥77 °
等效焦距:≤28
mm
光圈:f/2.8
- f/11
对焦点:1 m
至无穷远(带自动对焦)
ISO范围 视频:
100 至6400或以上
照片:
100 至3200或以上(自动)
100 至 12800或以上(手动)
快门速度 电子快门:8 s至1/8000 s或以上
最大照片尺寸 5472×3648或以上
照片拍摄模式 单张拍摄
多张连拍(BURST):3/5 张或以上
自动包围曝光(AEB):3/5 张或以上 @0.7EV 步长
定时拍摄(间隔:2/3/5/7/10/15/20/30/60
秒 RAW:5/7/10/15/20/30/60 秒)
录像分辨率 4K:
3840×2160 24/25/30p
2.7K: 2688x1512 24/25/30/48/50/60p
FHD: 1920×1080 24/25/30/48/50/60/120p
视频最大码率 100
Mbps或以上
色彩模式 Dlog-M
(10bit),支持HDR video (HLG 10bit)
支持文件系统 FAT32(≤ 32 GB)
exFAT(> 32 GB)
图片格式 JPEG
/ DNG (RAW)
视频格式 MP4
/ MOV (MPEG-4 A/VC/H.264, HEVC/H.265)
飞行器技术要求:
最大上升速度 5
m/s或以上(S 模式)
4 m/s或以上(P 模式)
最大下降速度 3
m/s或以上(S 模式)
3 m/s或以上(P 模式)
最大水平飞行速度(海平面附近无风) 72 km/h或以上(S 模式)
最大起飞海拔高度 6000
m或以上
最长飞行时间(无风环境) 30 分钟(25 km/h 匀速飞行)或以上
最长悬停时间(无风环境) 29 分钟或以上
最大续航里程(无风环境) 18 km(50 km/h 匀速飞行)或以上
最大抗风等级 5
级风或以上
最大可倾斜角度 35°(S 模式)
25°(P 模式)
最大旋转角速度 200°/s
工作环境温度 -10°C - 40°C
工作频率 2.400
- 2.483GHz
5.725 - 5.850 GHz
发射功率(EIRP) 2.400 - 2.4835 GHz
FCC:≤26 dBm
CE:≤20 dBm
SRRC:≤20 dBm
MIC:≤20 dBm
5.725-5.850 GHz
FCC:≤26 dBm
CE:≤14 dBm
SRRC:≤26 dBm
GNSS GPS+GLONASS
悬停精度 垂直:
优于或等于±
0.1 m(视觉定位正常工作时);
优于或等于±
0.5 m(GPS正常工作时)
水平:
优于或等于±
0.3 m(视觉定位正常工作时);
优于或等于±
1.5 m(GPS正常工作时)
机载内存 128
GB或以上
感知系统技术要求:
感知系统类型 全向感知系统(前后下双目视觉系统,左右单目视觉系统,上下红外传感器)
前方 精确测距范围:0.5至20 m
可探测范围:20至40 m
有效避障速度:飞行速度 ≤ 14m/s
视角(FOV):水平40°,垂直70°或优于这个水平
后方 精确测距范围:0.5至16 m
可探测范围:16至32 m
有效避障速度:飞行速度 ≤ 12m/s
视角(FOV):(水平60°,垂直77°)或优于这个水平
上方 精确测距范围:0.1至8 m
下方 有效测量高度:0.5 -11m
可探测范围:11至22 m
左右 可探测范围:0.5至10 m
有效避障速度:飞行速度 ≤ 8m/s
视角(FOV):(水平80°,垂直65°)或优于这个水平。
有效使用环境 前方,后方,左右::
表面有丰富纹理,光照条件充足
(
>15 lux,室内日光灯正常照射环境)
上方:表面为漫反射材质且反射率>20%(如墙面,树木,人等)
下方:
地面有丰富纹理,光照条件充足
( >
15 lux,室内日光灯正常照射环境)
表面为漫反射材质且反射率>20%(如墙面,树木,人等)
APP / 图传技术参数:
实时图传质量 遥控器:
720p@30fps / 1080p@30fps,具备8公里1080P图传
实时图传最大码率 40Mbps或以上
延时(视乎实际拍摄环境及移动设备) 120 - 130 ms
采购单位其他要求:
1、额外配备1块原装电池;
2、配备车载充电器 1个;
3、智能飞行电池2块
;
4、出行单肩包1个;
5、螺旋桨2对;
6、电池管家 1个
,可逐个为4个智能飞行电池充电;
7、电池-充电宝转换器1个,可将电池当作充电宝使用;
8、为产品提供一年内两次换新服务;
9、享有额外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额最高达40万元或以上;
10、中标商按ASFC的标准培训一人。
询价供应商承诺书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要求郑重承诺:
一、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二、
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三、
我方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贵方。
四、
我方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贵方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五、
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解除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所提供的中标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同质的市场价。
2、不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提供虚假发票。
4、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
5、违反承诺书其他规定。
六、
如我方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我方产品。
七、
如我方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我方进行赔偿。
八、
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对产品的要求。
九、
本承诺书经我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诺方法定人: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