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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综合业务楼工程项目弱电分部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06     浏览:5    
核心提示: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名称: 国电综合业务楼工程项目弱电分部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招标编号: GDCX03-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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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国电综合业务楼工程项目弱电分部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3-SGZB18-0310

日    期: 2018年09月05日

1.1 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上发布。

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综合业务楼工程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政府以赤发改投字(2012)39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现已全部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建筑装饰装修与室外配套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建设地点:赤峰市新城玉龙大街西段北侧(武警支队对面)

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赤峰市新城玉龙大街西段北侧(武警支队对面)

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53000平方米(地上41000平方米,地下12000平方米);主体为框剪—核心筒结构,地上17层、地下2层,地下两层为设备间和停车场;地面1-3层为裙楼;主楼结构高度70.2米,装饰高度80.3米。

3、工程施工情况及有关事项说明:国电综合业务楼项目于2012年8月开工,由于投资原因,建设单位于2017年4月停止了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总承包单位已完成主体、屋面防水分部工程施工;完成了外幕墙分部工程70%工程量;完成给排水、采暖、消防、空调及室内抹灰等分部分项工程部分工程施工;总包单位未完工程需要与本次招标的工成交叉施工,要求潜在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到工程施工现场,勘察施工场地布置、供配电、工程完成状况及已有施工单位构成等方面足以影响合同履行的因素,并充分考虑合同履行包含的风险责任、特殊因素等可能引起的额外增加费用,具有保证所中标工程顺利实施的能力,由于总分包单位相互影响,而导致工期延误及额外增加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于索赔处理。

4、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9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0月1日,工期:370天

招标范围:弱电图纸范围内工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安装、集成、检验试验、相关检测、调试、竣工验收、保修及保养、培训、与相关参建方必要合理的协调配合、办理向政府主管部门的报验、备案手续、以及与弱电市政管线配套设计以及与弱电市政单位技术配合等。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各子系统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并满足独立运行及总集成运行条件。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资质条件

1.4.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1.2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省级及以上相关管理部门颁布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1.4.1.3投标人须获得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授权书, 授权书须包含向投标人保证投标本项目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并且制造商向招标人承诺与承包商承担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的连带责任,该投标人须满足1.2.12条中合格制造商的所有要求。

1.4.1.4投标人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4.1.5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4.1.6 标的物的主体、关键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同挡次、同一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分包商。

1.4.1.7 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1.8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1.4.1.9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发展改革委信用(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1.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7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弱电工程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3年须具有并提供至少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并提供一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证上岗。

7、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连续12个月(即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扫描件。

8、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保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1.8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须体现项目名称和招标业绩要求的施工内容、规模数量、签订时间、签订方盖章签字页等关键合同信息)和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报告),以竣工时间作为业绩的计算起点时间,关于竣工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竣工时间为准;近3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3年。

1.4.2 中标后资格复核

1.4.2.1复核方式:中标人在中标且公示结束后,接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通知3日内,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资质及有关业绩等复核,以杜绝挂靠资质中标。经复核不符要求,中标人有权利取消其中标资格。

1.4.2.2复核资料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1.4.2.3复核资料递交时间:根据招标进度待定

1.4.2.4复核资料递交地点:赤峰市,具体地点待定

1.4.2.5复核资料: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由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收取资料,投标人按第十章表格填写投标人须填写内容,表格同以下材料一同递交。

提供与投标文件一致的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身份证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价格式)

 (7)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配备3人),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书;

(8) 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连续12个月(即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扫描件。

(9)投标文件所报建筑工程业绩材料: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获得荣誉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及获奖证明文件;

※注:递交复核材料人须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身份证。

 

注: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5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国电招投标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8年09月05日 09:009:00起- 2018年09月11日 16:00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1.8 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工程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 (元)

工期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元)

1

弱电工程

1

1000元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9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0月1日,工期:370天

GDCX03-SGZB18-0310/01

200000元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年09月25日 09: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联系电话: 400-010-4000)。

1.11 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 2018年09月25日 09:00,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

1.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3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4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如需填写支行请填写:北京西单支行)

帐  号:“投标人提交保证金信息后生成的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1.15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1.1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中段                      

邮编:   024076                      

传真:                                       

联系人: 曹争                  

电话:   0476-3328039

 

招标代理机构: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

邮    编: 102209

电    话: 4000104000-8035       

传    真: 010-56977614

邮    箱: wangxiaolong@cgdc.com.cn               

联 系 人: 王小龙

 

客户服务: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新能源研究院101号楼

邮   编:102209

邮   箱:4000184000@b.qq.com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CA办理电话:021-962600、021-36393103、021-36393123;

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加密、测试电话:4000184000转1转0

 

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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