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粗石江镇棚户区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永县粗石江镇棚户区改造工程已由江永发改许准字【2018】1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江永县粗石江镇、江永县房产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永县粗石江镇棚户区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永县粗石江镇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规 模: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污及电力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广场工程,工程造价约1044万元。
2.5 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
2.6 工期要求: 100 天(日历日)。
2.7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保修。
2.9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0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污及电力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广场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资料。投标单位性质属企业的,应提供社保网站下载的2018年3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且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经询标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①未提供的或者提供的但查询不了的;②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③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交纳养老保险金的];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的,应提交本单位为拟任关键岗位人员购买了2018年3月1日以来的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发票原件(或由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出具已购买养老保险的证明文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否则按不合格投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并对本项目招标信誉评审计分标准按湘建监督函〔2018〕6号文的规定的规定进行了调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网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17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江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监督电话0746-5751716.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永县粗石江镇、江永县房产局
联系人:龙先生 何先生
电 话:13874742409 1310726080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15211649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