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投〔2018〕54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于2018年8月15日经过公开招投标为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金星社区3组和智凤街道办事处田坝社区6组。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32760㎡,其中审判法庭等业务技术用房21760㎡,地下停车库等配套用房11000㎡。
2.3项目投资:总投资约21334万元,最终以审计结算为准。
2.4设计施工总工期:7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土建、给排水(含二次供水)、消防、空调、暖通、强弱电、电梯、柴油发电机、精装修、信息化工程以及室外道路广场、露天停车场等硬质铺装、环境景观绿化、围墙及大门、灯饰、综合管网、化粪池等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施工;根据招标人的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方案设计(含可研方案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勘察、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设计的服务;对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配合办理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和缺陷期阶段的所有工作。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 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业绩(项目业绩是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等项目的EPC工程或设计施工总承包);
3.3若市外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应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7] 19号)和《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件规定执行;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两家,即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各一家,施工单位须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设计单位须为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双方均应提供书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的任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9 月7日起,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 9 月29 日 14 时 30分(交易中心电子钟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南环二路商务中心一楼)。
5.3 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无论关注或下载与否,一律视为全部知晓。
5.4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和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北路东段151号 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地产大厦二号楼27楼
联 系 人:霍老师 联系人:杨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023-64386568 联系电话:023-63867069
传 真:023-64386500 传 真:023-63867069
项目建设管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翠云云柏路2号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3-61896772
传 真:023-61896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