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行政中心安保服务单位招标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银川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10日 19:4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09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18年09月1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连月霞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95410425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68894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恒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阅海商务区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3938377 |
行政中心安保服务单位招标项目变更公告
一、采购文件编号:HXD2018-ZC073
二、采购计划编号:2018NCZ(YC)000870
三、采购单位: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连月霞
联系电话:0951-6889410
四、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阅海中央商务区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7层
联系人:张彩琴
联系电话:0951-3938377
五、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六、变更内容:
(一)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18年9月17日下午18:00”;
(二)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为以下,并将澄清文件上传至系统答疑文件中,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3.须提供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外地企业须同时提供宁夏分公司备案证明(原件);
4.投标人需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若与开标当天信用记录不符合,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为主);
5.根据高检院的通知,自 2018 年 8 月 1 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单位可在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上自行查询并打印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若与开标当天信用记录不符合,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为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资质要求开标现场须按要求提供,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公告,若有疑问请致电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恒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