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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城乡建设局安置房建设工程质量抽查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11     浏览:2    
核心提示: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中原区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郑州市中原区城乡建设局安置房建设工程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中原区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郑州市中原区城乡建设局安置房建设工程质量抽查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城乡建设局安置房建设工程质量抽查检测项目

2.项目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8)119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郑州市中原区辖区内安置房建设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抽查检测。

2.服务地点:郑州市中原区。

3.招标范围:根据郑州市中原区城乡建设局需要,抽检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以下内容:

1)对工程主体结构、建筑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测(含基础);

2)对工程主要建筑材料、试块的抽测;

3)对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测;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两个标段。一标段:本辖区(西至郑州绕城高速,东至嵩山路,南至南三环,北至中原路)内安置房建设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抽查检测;二标段:本辖区(西至郑州绕城高速,东至嵩山路,南至中原路,北至北三环)内安置房建设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抽查检测。(根据回避原则,若在本标段中项目的常规检测单位与中标单位是同一单位的,则该项目划归另一标段,由另一中标单位抽查检测)

5.服务周期:叁年。

6.质量要求:根据现行有效的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的及时性、准确性、公正性负责。

7.项目总预算:180万元;一标段90万元,二标段90万元。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9.投标人可以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时为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确定标段靠前的为中标人。

三、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

2.执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执行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满足项目检测范围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监测) 一级、见证取样检测一级、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一级、城市桥梁检测一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一级、建筑节能检测一级、市政道路检测一级)并具有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3.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4.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2018年3月(含)以来连续6个月的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6.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用(www.creditchina.gov.cn)” “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报名;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103室)。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2018年3月(含)以来连续6个月的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2017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企业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前起算)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依法免税或不交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企业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证书、2018年3月(含)以来连续6个月的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以上证明文件须携带原件及壹套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九、附件);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自行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

(9)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0)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用(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记录,打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结果每页需显示查询日期。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9日上午9:00整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105室)。

七、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将同时在《政府采购网》《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等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8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中原区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 67912085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209号金地大厦6楼

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杰    赵俊         联系电话:0371-63868876/97

地    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103室

Email:zhichengzhaobiao@126.com

九、附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下载步骤:

进入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www.hnzczb.com”→“下载专区”→选择“其他下载”→点击“下载”→输入密码:201601

郑州市中原区城乡建设局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1日

hnz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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