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所属电厂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进行资格预审;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提交资格预审材料:
包号 |
项目名称 |
01包 |
宝安垃圾发电厂(一期和二期)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采购 |
02包 |
南山垃圾发电厂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采购 |
03包 |
盐田垃圾发电厂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采购 |
04包 |
潮安垃圾发电厂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采购 |
05包 |
武汉新沟垃圾发电厂飞灰稳定化处理采购 |
06包 |
单县垃圾发电厂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采购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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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资格预审的企业将被邀请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所属电厂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招标编号:0708-184006ZXY126-1
3、项目概况:
01包:宝安垃圾发电厂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塘下涌村老虎坑环境园内,由一期、二期项目组成。其中一期项目日处理垃圾1200吨、日产生飞灰约20吨~30吨,二期项目日处理垃圾3000吨、日产生飞灰60吨~80吨,全年约产生飞灰:一期7000吨,二期20000吨。
02包:南山垃圾发电厂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妈湾港妈湾大道1032号,日处理垃圾800吨,日产生飞灰约23吨,全年产生飞灰约7900吨。
03包:盐田垃圾发电厂位于深圳市盐田区北山道青麟坑,日处理垃圾450吨,日产生飞灰约9吨,全年产生飞灰约3100吨。
04包:潮州垃圾发电厂位于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门第岭埔(汕昆高速出口),日处理垃圾1200吨,日产生飞灰约32吨,全年产生飞灰约12000吨。
05包:武汉新沟垃圾发电厂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镇惠安大道129号,日处理垃圾1000吨,日产生飞灰约16吨,全年产生飞灰约6000吨。
06包:单县垃圾发电厂位于山东省菏泽市单县经济开发区,日处理垃圾800吨,日产生飞灰约24吨,全年产生飞灰约8000吨。
4、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提供飞灰稳定化处理运营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5、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或按照开标当天人民银行公布汇率折算的等值外币);(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评审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投标人市场主体信息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须为飞灰螯合药剂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品牌仅接受一家投标人投标;(证明文件:若为制造商,则提供制造商声明原件(格式自拟);或若为代理商,则提供合法有效授权证明(是指有效期内区域销售代理证书或者有效期内年度授权代理证书或者有效期内行业销售代理证书或有效期内一级代理证书)、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盖章)
- 自2016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具有至少2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应满足下述全部要求:
3.1单个业绩合同内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飞灰螯合剂药剂供货或飞灰稳定化处理运营;
3.2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
3.3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中需体现前述要求内容。
- 自2016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无产品重大质量问题投诉;(证明文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 投标人须提供《廉政承诺函》原件;(证明文件:按格式2提供《廉政承诺函》原件)
- 04包投标人或运输分包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废物内容)。(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不具备,则应提供运输拟分包单位的名单和格式3《承诺书》原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应通过招标人的电厂试验。未通过相应包号电厂试验的,不得参与该包号后续投标。(试验方案详见附件三)
6、资格预审报名:
1)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9日17:00时止;
2) 报名地点: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
3) 联系人:赵小姐 罗先生
联系方式:0755-82462936/82463616
4)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发至邮箱:2269834884@qq.com;
7、资格预审材料递交时间:2018年9月20日上午10: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