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2018年联通黑龙江绥化分公司行政服务中心微波局楼下泰华房屋维修竞争性谈判公开采购项目
三、采购范围:由于房盖年久失修,楼板防水层断裂导致漏雨,造成一楼泰华房屋被浸泡,需要整体维修。行政服务中心提出采购需求,我公司面向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公开采购。
物资名称及采购量:泰华房屋维修(详见维修预算明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投标单位;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已完成“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或工程施工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4、投标人必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可偏离条款:
1、投标人必须承诺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开始施工,20日内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
2、投标人必须承诺房屋维修后保修期限为12个月;
3、投标人必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税率为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对维修不含税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方不得委托或转包给第三方进行。
6、被列入联通集团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五、服务地点:绥化市
六、服务质量:达到质量标准和招标人(需求部门)要求,且验收合格;
七、实施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开始施工,20日内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
八、标段划分:无
九、供应商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资质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9月13日-2018年9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等资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于联通黑龙江省绥化市分公司物资采购与管理部报名。以邮件方式报名,需将以上资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采购联系人邮箱。
十、本公告在联通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联通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十一、采购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绥化市分公司
地址:绥化市黄河南路2号
邮编:152000
联系人:程经理
电话:0455-8398077
电子邮件:385248283@qq.com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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