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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原县2018年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第一批扶贫项目

   日期:2018-09-14     浏览:1    
核心提示:汤原县2018年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第一批扶贫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码:ZZ82609GC0006-00301.招标条件汤原
汤原县2018年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第一批扶贫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ZZ82609GC0006-0030
1.招标条件
汤原县2018年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第一批扶贫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汤原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汤原县2018年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第一批扶贫项目
2.2建设地点:汤原镇宝山村、香兰镇木良村、香兰镇新立村、振兴乡振丰村、振兴乡丰兴村、胜利乡伏兴村、胜利乡吉城村、太平川乡荣春村
2.3建设规模:建设村内水泥路约18公里;铺设涵管956延长米。
2.4 投资估算:约1284万元
2.5计划工期:2018年10月2日至2019年6月30日,共计271个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合格,竣工验收质量合格。
2.7招标范围:村内水泥路及粮食晾晒场施工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4个合同段,施工标段划分如下:
申报项目 标段
项目名称 实施内容 建设地点
村内水泥路 2577米,4米宽 汤原镇宝山村 一标段
粮食晾晒场 2630平方米
村内水泥路 2248米,5米宽; 涵管240米 香兰镇木良村
村内水泥路 930米,3.5米宽 香兰镇新立村
村内水泥路 383米,4.5米宽; 401米,3.5米宽; 涵管23米 振兴乡振丰村 二标段
村内水泥路 1396米,4.5米宽; 涵管60米 振兴乡丰兴村
村内水泥路 1938米,3.5米宽 胜利乡伏兴村
村内水泥路 3701米,4.5米宽; 涵管390米 胜利乡吉城村 三标段
村内水泥路 4452米,4米宽; 涵管243米 太平川乡荣春村 四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无不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次招标要求开标时,投标人法人和授权代理人需全程参加招投标活动,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且要求中标人之授权代理人必须从本次招标项目开标至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到场。
3.6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4.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携带以下4.4条中全部材料原件,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及图纸每个标段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经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可以不提供);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相关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及执业证书、职称证(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岗位证书、身份证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岗位证及身份证、质量员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
(8)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3月-8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如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9)投标人在最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10)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其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汤原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4-7628986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1-82336222/81888888
z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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