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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开云新城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环线安置区D区安置房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14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项目衡山县开云新城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环线安置区D区安置房基础工程已由衡山县发展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衡山县开云新城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环线安置区D区安置房基础工程已由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山发改﹝201894文批准为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贷款、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衡山县开云新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山县开云新城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环线安置区D区安置房基础工程。

2.2 建设地点:衡山县开云新区环线安置区。

2.3 建设规模:设计施工图中的D3D4栋安置房基础及室外排水、排污管道,检查井,化粪池,小区内人行道、机动车道及亮化等工程(具体以财政评审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明确的时间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第80号令标准保修。

2.7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中的D3D4栋安置房基础及正负零以上土方开挖、基础土方回填、余土外运,混凝土垫层,人工挖孔灌注桩,基础承台,基础梁,基础砖砌体及框架柱(基础梁面标高至正负零部分),一层框架柱主钢筋预留出正负零标高1.01.5m长(各一半);室外排水、排污管道,检查井,化粪池,小区内人行道、机动车道及亮化等工程(具体以财政评审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出具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须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配备(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183月至20188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提交“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彩色打印件);并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行政处罚的,一律否决其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投标;

3.8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拾万元(¥100,000.00元),投标人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投标人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从2018914日~2018918日下午17:00时止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公开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1010日上午10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5812739

10.联系方式

  人:衡山县开云新区管理委员会

  人:旷先生

    话:13707477042

 

招标代理: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1303

  人:刘先生

    话:1387567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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