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隆回县桃洪镇东方红小学教学楼工程施工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2018]1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隆回县桃洪镇东方红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原公告信息已于2018年9月3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com)、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index.html)发布,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如下补充:
一、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页第10.1.1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7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资料的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扫描件),方可加分,否则不予加分。
更改为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7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的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扫描件),方可加分,否则不予加分。
二、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25页第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招标工程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的复印件;非招标工程应同时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更改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招标工程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的复印件;非招标工程应同时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79页第3.1款第(3)点:《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14]113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湘建价[2016]160号)。
更改为第79页第3.1款第(3)点:《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14]113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湘建价[2016]160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的《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8]101号文。
四、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140页D.3 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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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销项税额 |
3X税率 |
11 |
更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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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销项税额 |
3X税率 |
10 |
五、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146页F.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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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销项税额 6 X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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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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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销项税额 6 X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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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原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11时00分,现开标时间延长至2018年9月 29 日 11 时 00 分。
七、原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 24 日16时。现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延长至2018年9月 28 日 16 时。
其它内容不变。
招 标 人:隆回县桃洪镇东方红小学
地 址:隆回县桃洪镇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13973905868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隆回县桃洪镇资江北路(财政局旁)
联 系 人:刘品华 欧阳汀
电 话:0739-8870020 13873962515
邮 箱:72476804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