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临沂市兰山区方城中心卫生院医学检验科改造项目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中心卫生院 | ||
行政区域 | 临沂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15日 18:11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年09月29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中心卫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医学检验科改造项目 | 1 |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印章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95.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和微型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财库【2014】68号)、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财库【2017】141号)评审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