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工程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宁都县蔡江乡影像楼工程 | 1 | 项 |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宁都县蔡江乡影像楼工程 2、建设单位:宁都县蔡江乡卫生院 3、项目情况:工程内容为土建、装饰、安装工程。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查。等等,详见“磋商文件”。 | 947214.27 |
注:1、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2、本项目有相关施工图纸,请各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联系获取。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有意向的响应供应商可在2018年09月17日至2018年09月21日(工作日内)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7∶30前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ndggzy.com)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地点:2018年09月29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梅江镇翠微广场北路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开标大厅,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 (七)响应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须在2018年09月28日前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注明项目名称(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100000106),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 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帐号:285900010319000329(注:如果是同行转帐的请转2859000103100000866主帐户,备注栏注明329。)),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十)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二)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宁都县蔡江乡卫生院 地址:宁都县蔡江乡 联系人及电话:曾院长 13979732303 代理机构: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凌云大道凤凰二期16栋5号楼(世纪名园梅江源食府正对面) 联系人及电话:廖昀0797-6827296 邮箱: GZMZZB@163.com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