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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17     浏览:0    
核心提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新疆维吾尔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

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新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新交综【2017】153号)批准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并已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计划,资金来源于交通运输厅自筹。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本次招标工作内容

(一)建设目标

按照《“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交办法〔2016〕118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新疆“十二五”建设成果,整合现有资源,扩大覆盖范围,推进跨区域、跨部门信息交换与共享,强化执法数据分析研判,实现协同执法与联网监管。

(二)工作内容及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招标工作内容具体包括设计、开发、设备采购、部署、安装、调试、试运行的各项工作,共划分为3个合同包。

1.第一合同包(JTXX201803-1):支撑软硬件采购和云服务租赁

(1)云平台租赁,满足应用系统使用所需的主机、存储、网络等需求。

(2)完善现有交通运输行业数据中心IT基础环境,增配数据交换服务器,防火墙等满足数据交换和备份的需求。

(3)建设应用支撑环境,为执法业务数据采集、交换,报表管理及系统运行提供必要中间件支撑。

2.第二合同包(JTXX201803-2):应用软件开发与标准规范编制

(1)建设行政执法协同办案系统、数据分析研判系统、移动执法综合服务系统、执法人员综合管理系统、执法监督与评议考核系统、执法信息公示与服务系统、执法装备管理系统、视频管理服务系统、路域信息管理系统,共九大系统。

(2)编制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为实现新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应用提供支撑。

(3)构建起全区统一的交通行政执法数据中心,实现区内、部省间数据交换共享。

(4)建设统一权限管理平台,实现单点登录的交通行业管理门户。

3.第三合同包(JTXX201803-3):执法终端设备采购与系统集成

主要设备采购数量表

序号

执法终端系统

单位

台套数

备注

1

车载(船载)移动执法终端系统

193

含1年流量费

2

手持执法终端系统

1319

含1年流量费

3

执法记录仪

824

含1年流量费

4

执法记录仪采集站

96

5

执法速拍仪

643

6

卫星电话

41

含1年通讯费

7

非现场执法终端系统

3

(三)计划工期:18个月,自2018年10月31日至2020年4月30日止(包含开发阶段、系统试运行、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专业公司。

(2)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履约记录,并且在业绩、人员和资金等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的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在“信用”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3个合同包的投标,最多可被授予3个合同包,且被授予多个合同包中人员不允许重复(或相同)。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套于 2018 917日至 2018 9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分至1400分、下午:1530分至19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新疆乌鲁木齐市玄武湖路万达广场16栋21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8 1091100分,请在20181091000分至1100分之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大道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信息网(www.xj.cei.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

邮 编:830000

电 话:0991-5281609

传 真:0991-5281807

联系人:苏丽娅

招标代理: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BDA国际企业大道C48-1

邮 编:100176

联 系 人:孟工

电 话:18129346739

传 真:010-67856871

2018年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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