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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监理(第一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17     浏览:1    
核心提示:长沙市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监理(第一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长沙市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监理(第一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长沙市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沙市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发改审[2018]141号)批准建设,由长沙市水务局以《湖南省长沙市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项目(一期)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行政许可》(长水建许决通 [2018]08号)批复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工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市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监理(第一标段)(第二次)

2.2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开福区

2.3项目概况: 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项目(一期)工程位于长沙市主城区,隶属于天心区和开福区。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杜甫江阁至银盆岭大桥(北桥头段)5.1km防洪堤改造;(2)解放路高排等六处穿堤段管涵进行改造,同时新建潘家坪高排涵;(3)对沿线风光带进行修复提质及适当改造等。堤防改造工程总长度约 5.1km,工程等别为Ⅰ等工程,堤防级别为 1 级 。

    本项目分两阶段(即两个标段)实施,第一阶段即第一标段主要招标范围包括堤防加高加固工程、中山路消防取水设施工程、穿堤管涵工程(含6处改造、1处新建)、风光带修复提质工程、景观亮化工程等,具体专业内容包括水利土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临时工程、管线迁改及绿化移植工程、景观及亮化工程等。

   工程建设总投资(含第一、第二阶段)为72502.72万元;其中第一阶段即第一标段投资金额53061.4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6079.57万元,环水保、管线迁改等其他费用6981.86万元。

2.4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服务共分二个标段,本次为第一标段招标,对应本项目第一标段的施工监理。

招标范围:堤防加高加固工程、中山路消防取水设施工程、穿堤管涵工程(含6处改造、1处新建)、风光带修复提质工程、景观亮化工程等,具体专业内容包括水利土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临时工程、管线迁改及绿化移植工程、景观及亮化工程等。从施工准备阶段到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等(具体的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6 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承诺:按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文执行;

2.7 质量要求:执行、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SL176-2007)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等级证书;

3.4 投标人近5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合同金额以监理合同计费基数建安费为准);

3.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3月-2018年8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3.6拟任监理项目部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10人,即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5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监理员应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培训证书,上述所有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3月-2018年8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10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投标人的资质、类似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信息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书、工程竣工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否则不予加分。

3.12其他要求:根据第章投标文件格式4.11投标承诺书(二)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原件。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4.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4.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4.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4.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9   17  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 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

5.2、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 9  22 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0   8 日9:00(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或未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

8、评标方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要求

根据水利部有关规定,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公示信用档案的投标人资质、业绩、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资历在评标时不予认定。同时,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还要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信息库中不包含的信息,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资料为准。
  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府中路交汇处)。

9、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1-88667098。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长沙市工务局

地    址: 长沙市岳麓区富华路29号

联 系 人: 钟先生

电  话: 0731-88666835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南栋1128室

邮政编码: 410000

联 系 人: 梁女士

电  话: 0731-85328332

传  真: 0731-85328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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