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0835-180Z22806361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涉密网络三期(含涉密系统国产化)项目B包(交换服务体系)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68.7万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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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3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应具备涉及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供应商名称: 上海维豪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拟定的供应商地址: 上海市张衡路1000弄66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4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0-8511028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联系人:杨小姐、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7258495-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