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邮总公司常规纸张材料采购项目(包4:白卡纸)招标公告
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集邮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集邮总公司常规纸张材料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集邮总公司常规纸张材料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0714-EMTC-02-00609
3、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货物/服务需求及技术规范书》)。
注: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投标。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 投标人须提供ISO9000及ISO14000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只需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认证证书复印件);
4) 投标人若为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若为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 投标人所投标产品的商标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注册(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只需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认证证书复印件);
6)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和分包;
7) 投标人所投标产品须参加招标人指定的检测机构的测试;
8) 投标人必须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发售:
(1)标书售价:600元人民币/包。
(2)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登录“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注册。
网址http://bidding.ceiec.com.cn/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3)支付:
付款方式:电汇/现金/网上在线支付
1. 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2. 现金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现金”方式支付,现场交现金,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3. 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说明: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标明招标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的企业信息为准。
(4)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4日,每天9:00-11:30,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丁莉莉,李岩
联系电话:010-52579311,52579273
E-MAIL:dll@ceiec.com.cn
6、 投标样品的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产品的投标样品。
1) 样品的封装和标记:
a) 样品须以品种为单位分别封装和递交,不同品种的样品不得混装在一起。每个品种的样品外包装内须含4个独立内包装,每个包装5张。具体规格见下表1。
b) 外包装要求:外包装上须注明品种名称、投标人名称、品牌名称;(若为代理,样品外包装上应同时注明制造商名称)。
c) 内包装要求:样品内包装上均不得含有任何商标、品牌标识及其他特殊标记。
2) 样品用途:样品供招标人及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封存。
3) 检测费用:递交样品同时须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缴纳检测费用(请按下表金额备足现金,不找零)。无论投标人所递交样品是否通过检测,样品检测费均自行承担,按检测机构出具的发票据实结算(递交样品时需提交开票信息资料,包括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和账号),具体费用见下表1:
表1
包号 |
样品名称 |
规格(mm) |
检测费用(元) |
4 |
300g大度白卡 |
对开 |
2630 |
300g正度白卡 |
|||
250g大度白卡 |
|||
250正度白卡 |
4)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将予以封存,不予退还。封样作为对相关投标人所供货物质量管理的依据之一。
5) 投标样品须与投标产品保持一致。
7、 投标样品的递交
递交时间:2018年9月25日上午9:30-10:30。
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19层多功能厅。
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样品将予以拒收。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11日上午9:0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1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19层第三会议室。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名称: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
邮政编码:100036
项目联系人: 吕伟
电 话:010-52579317、13581925112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支行
账 号:911007010000328971
行 号:4031 0000 5081
电子邮件:luwei731@cei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