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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地市邮件处理中心分拣及配套设备(第三包)(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17     浏览:1    
核心提示:2018年地市邮件处理中心分拣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二次)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地市邮件处理中心分拣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

(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邮政集团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的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8年地市邮件处理中心分拣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内容:

第三包:10080型安检机,数量2台,预算价:52万。

三、项目地点:

和田邮件处理中心、伊犁邮件处理中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经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半年缴纳税收证明及投标单位和被授权人及法人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信用”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1.6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不发生关系;

1.7所投产品及服务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

1.8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

1.9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10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

2、特殊要求:

2.1所投安检机具有民航局设备使用许可证书;

2.2所投安检机性能指标符合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7011-2003《民用航空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要求;

2.3供应商须为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以上;

2.4若供应商不是产品制造厂商,则必须是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

2.5供应商必须具有在过去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三个(含三个)以上合同总额500万人民币及以上的X光安检机供货项目。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18年 9月18日-9月25日(不包含节假日),每日上午10 时至 13点00分 时,下午 16 时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5.2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在操作平台过程中有问题,请拨打首页400-092-8199咨询。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标书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 50 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标书款、标书下载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0月9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地 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自治区经信委13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联 系 人:杜 静

联系电话:0991-4593009

招标人:邮政集团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91号

采购中心: 丁友明 0991-5841277 452191465@qq.com

纪检监察室: 王 君 0991-5852952 wangjun@xj.posto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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