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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南湾乡新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日期:2018-09-18     浏览: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衡东县南湾乡新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DHCHY-2018-019)已由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

 

一、招标条件

衡东县南湾乡新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DHCHY-2018-019)已由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湘财农综【20186号文批准建设,经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招【2018】38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并招标方案经衡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衡东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公司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衡东县南湾乡新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项目规模: 建设高标准农田0.9万亩,新建溢流堰2座,衬砌渠道14.37km,渠系建筑物13座,骨干山塘19座,新修田间道路4.44km

3、建设地点:衡东县南湾乡的新南村、松源村、合江村;洣水镇的鹤祥村、仙楠村;甘溪镇的明桥村

4、投资金额:总投资额1044万元(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金额为准)。

5、工    期:各标段均为12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6、质量要求:达到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合格标准(DB431T876.12014)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规定执行

8、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和合理定价清单。

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8个标段,各标段概况见下表:

 

标段号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工程造价(约万元)

其中:不可预见费(约万元)

一标段

新南村

溢流堰1座,衬砌渠道0.68km,渠系建筑物2座,田间道路0.61km

151

15

二标段

新南村、合江村

溢流堰1座,衬砌渠道1.56km,渠系建筑物1座,田间道路0.17km

125

12

三标段

新南村、松源村

衬砌渠道1.12km,骨干山塘2座,田间道路0.66km

122

12

四标段

新南村

衬砌渠道1.84km,渠系建筑物2座,田间道路0.21km

124

12

五标段

新南村

衬砌渠道2.18km,渠系建筑物2座,田间道路0.36km

116

11

六标段

新南村

衬砌渠道0.23km,渠系建筑物5座,骨干山塘5座,田间道路0.1km

124

12

七标段

仙楠村

衬砌渠道0.56km,渠系建筑物1座,骨干山塘5座,田间道路1.19km

161

16

八标段

明桥村、鹤祥村

衬砌渠道3.1km,骨干山塘1座,田间道路0.24km

121

4

三、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投标人应具有合格完整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为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3.1、投标人应按照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通知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该文件规定的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省外企业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查询原件为准,省内企业以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20183-20188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附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以便查实)和身份证复印件。

3.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5、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投标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与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同一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需有公司任命文书及授权委托书,且从项目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中途不得随意更换。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参与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原件(附查询网址)中标后将证押至衡东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土地治理股,押证后对证件进行真伪查询,若为假证的作废标处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申请人只能向其中1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多投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918日至20189221700分(北京时间)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图纸及其它资料费400元,合计人民币800/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公示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均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各投标人自行查阅,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保证金

     1、每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均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账户,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01009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项目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九、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东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谭先生

  话:18684599277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凤凰中街华苑阁小区3单元3005

  人:欧先生

电  话:18216050696

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衡东县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电话:0734-522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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