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东风工程”二期民和县新华书店建设
项目监理招标
招标编号:HXQH-2018-03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东风工程”二期民和县新华书店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已由青发改社会(2016)96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省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民和县川垣新区。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整体总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六层)。
2.3 计划工期:365天
合同估算价:45万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本招标项目分为(如果有) 1 标段(包)数量1 个标段,其中 / 标段划分描述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8年9月19日 09时至2018年9月26日17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并在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确认。(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网上报名成功截图;以上资料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0月 23日 09 时3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另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未加密的光盘,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光盘导入,并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0971-8201865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川东路69号(河湟小镇)54幢1-3层112室
联 系 人:丁工
电 话: 0971-6276776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西宁分行
账 号: 650002580
2018 年9月18日